為何是單車女沒危機意識?為何不是起步的大車應該要注意周遭?現在就是有太多人搞錯重點,雖然受害者是失去生命,但加害人在起步時,不應該全然注意,就是大家都覺得不應該進入大車視線死角,但受害人知道那是大車的視線死角?一堆倒因為果的論斷,才令這些大車完全無需注意起步的視線,反正壓死人有保險賠付,最壞狀況就是入監幾個月而已!就是這樣的思維,導致每年一堆人失去生命,父母親人有多痛...但一堆人卻是輕描淡寫說是受害人自己"找死",如果你父母或兄弟姊妹發生同樣狀況,你還會訕笑這死亡的受害人嗎?如果未來判決含僱用人都連帶責任賠幾千萬,相信這類事故再發生機率,就會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