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croy wrote:第八條汽車行駛高速...(恕刪)請看第三項如果是小型車,樓主是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內側車道 (他已經開110了) 請看清楚第三項: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我只想說: 超車道不代表你可以超速否則:被側速照相拍到在內側車道超速的人, 是否可以藉此去跟國道警察局抗議?"媽的勒! 是你自己規定內側是超車道, 還敢罰我超速?"內側車道定為超車道, 是因為駕駛者靠近內側車道, 遇到有車子靠近, 比較容易發現以及作反應
syntech wrote:"內線車道為超車道"...(恕刪) 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假設討論前提以樓主敘述狀況為真)1.如果本身已經以110km/hr行駛.對方還要以更高的速度超車過去.肯定是超速違規假設在一個紅燈.禁止右轉的路口.你在右線第一台.等待綠燈右轉一台車在你後面用力的叭叭閃大燈.他認為沒有車.你應該轉過去你會因為他叭你.而讓違規的他轉過去嗎?2.既然旁線車道並沒車.而後車假設是以內線為超車道為理由.閃你大燈請問他超的是右方哪輛車?如果旁線車道並沒車.後車其實也是一直佔用內線且超速行駛.不是嗎?3.大家都認為"內線車道為超車道"......請問A.塞車的時候內線可行駛嗎?....假設不行.那跟現實差很多假設可以.接下題B.車輛多的時候內線可行駛嗎?假設可以..那多到什麼地步可以行駛假設不行.. 那跟現實也差很多我的論點是"內線車道為超車道"......是法律規定的沒錯.跟現實能執行與否很難判定所以樓主的佔用內線是否成立有很大的空間討論但有一輛車明顯違規超速.又近距離逼車.危險駕駛屬公共危險罪這是肯定的且佔用內線不會立即且明顯影響他人生命安全.但明顯違規超速.又近距離逼車是會造成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所以後車應被譴責謝謝
JasonQ wrote:我只想說: 超車道不...(恕刪) 誰說在超車道超車一定會超速?你的車顯示是110KM/HR不代表真的是到那種速度如果真的超車超速被拍到我想應該也沒人會去抗議吧超車超速是錯的不代表佔用超車道就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