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skhod wrote:
樓主說他是靜止的
說對方是倒車全油門
說實在的誰知道啊
不用說, 用看的就知道,
如果樓主是在右轉行駛中, 車子被撞擊後還會往前, 造成擦痕,
但是就照片中來看, 樓主幾乎在靜止狀況,
被左側倒車出來的車直接撞擊,
照片中只有一個撞擊點. T牌車撞到後, 車後保桿頂到樓主左輪爬了上去.

一般速度的撞擊, 大不了撞凹左前葉,
看那 T牌的車, 整個車尾都衝了上去.
walakaho wrote:
正常情況下,那個方向不會有來車,倒車中的車主根本沒有義務去注意不該有車的方向。
那是說, 也不用注意可能有人, 可能有手推車, 甚至有不小心 或故意逆向的車 ?
T 牌車是直直往後撞擊, 只注意右後側就免了左後側 ? 那還是真會開車.
搞不好如果後面有順向的車過來, 還不是全油門倒車撞上去.

Eremite wrote:
依第 50 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快車道倒車。
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逆向是絶對錯誤的, 應當依指示, 標示方向行駛,
但是倒車未注意後方, 畢竟免不了責任.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很多業務有時候為了私利,會昧著良心和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橋,讓明明肇責較低的車主負擔較高的理賠比例,藉以從中牟取利潤,畢竟保險這種東西由保險公司自己去橋就夠了,保險公司都是互相打來打去,會回歸到保險人端也很奇怪,
逆向是一回事,但是樓主逆向是在賣場內,本來就不屬於公有道路確認不違法,想想看你有看過警察在佳樂福裡面開罰單的嗎??即使警察缺業績也不可能去。就算在賣場違規停車也不違法,除非佳樂福請拖吊車,不然其他人也不能請拖吊車去拖,只是這樣的行為違反道德良知。是如果樓主逆向去撞倒別人,那肇責就是樓主該負擔的了。
不過樓主逆向不代表別人可以隨便撞你,要是人人都可以因為對方的違規而隨隨便便破壞別人的財產,那就社會成為什麼狀況??
我希望樓主多花點時間把自己的權益爭取回來,畢竟如我上面所示,你違規不是別人可以隨意撞你的理由,說不定開T牌的那個是詐騙集團 ,但是樓主也應記得吃一次虧學一次乖,尊重一下別人,下次不要再亂開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