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o2 wrote:呵呵呵~~~有駕照以...(恕刪) 沒有人說有被開單才叫違規騎車騎人行道就算沒待轉也算(爛東西開車不開外車道?我怎麼記得汽車是要必須右轉才可以開在外面?tabo2 wrote:並沒有喔...很多紅...(恕刪) 那也請連汽車一起吧不要只有紅牌請一視同仁昨天才拍到一台小黃竟然在待轉這麼愛待轉喔?市民大道明明就有迴轉道不會去迴轉要待轉真莫名其妙沒圖沒真相?我就給妳看
除了機車顏射,我也被公車,大貨車顏射,汽機車的原廠排氣出口向下腳射過所以不如把所有使用石化燃料且引擎形式為內燃機的所有交通工具排氣管通通規定成下列形式(範圍上至重型車輛下至50cc蛋蛋車)排氣管位置必須置於車輛底盤或是機車底部,不得突出於後輪,並且排氣管出口一律朝地面造型請參考下圖或者是方案2所有使用石化燃料且引擎形式為內燃機的所有交通工具排氣管出口角度不得低於90度四輪車輛排氣管之高度必須高於車頂而兩輪車輛排氣管末端之高度必須高於騎乘者坐姿之頭頂20公分汽車之排氣管造型請參考下圖而機車排氣管造型大概可以參考這個這樣不管是顏射,胸射,膝射,腿射,腳射通通解決因為方案一沒的翹,方案二大家都超翹而且還高的噴不到臉機車族再也不怕被機車同類或是公車、大貨車顏射而正義鄉民也再也不用天天擔心被廢氣噴臉可能會得肺癌死翹翹可喜可賀可喜可賀,世界和平之日不遠矣(逃~~~~~~~~~~~)
tabo2 wrote:呵呵呵~~~有駕照以來...還沒被開過罰單耶!!!因為...我是龜速人... 龜速人.....想必害了不少鄉親收到禁行機車罰單and製造交通阻塞...祝你龜速人能修道成為龜仙人啊~
如果真的要嚴格執行大不了就是不合規定的車不準進口只是政府要頂的住其它國家的壓力已經進口的不朔既往只要不是改裝管都算合法其實大部份重機管的出口也都是向下的平平出去的也沒幾台應該還好這次法規是說管口的角度不是說排氣管消音段的角度以後說不定會出管口套管的改裝品..
麥斯特 wrote:你騎車時沒違規過嗎你開車時沒違規過嗎你從出生到現在沒犯錯過嗎任何交通工具都是人在操駕它有辦法做到這點 在來說你的聖人理論吧!!! 所以呢?違規合理化?知錯能悔,能改,善矣!明知故犯,不可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