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與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內側為超車道的龜車論!!!

leazy wrote:
一堆神車神人
為了您可早日回家
更為了路上其他駕駛人的安全
希望您能保持行車距離
並且謹記十次車禍九次快
行車安全距離的計算方式是
時速除以2然後單位變公尺
如果時速120公里
除以2就是60公里
然後單位改為公尺
所以請記住保持安全車距60公尺喔


Dwing wrote:
樓主還沒針對你自己的說法

對以下這個問題提出方法

"如何切入保持安全距離的車流,且讓自己與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


CCL wrote:
不如你先教教大家怎麼 切入保持安全距離的車流,且讓自己與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 ??


CCL wrote:
快點吧, 鄉民還等著咧.

忘了, 你... 大概沒開過車...
問你怎麼切入保持安全距離的車流中, 並讓自己與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 講不出個所以然...


CCL wrote:
快啊, 鄉民等著你講看看怎麼從內線"合法"的穿越保持安全車距的車流換到中線,再"合法"的穿越保持安全車距的車流換到外線下交流道 ??
放心吧, 如果你說你不會開車或沒車開, 我不會笑你的.


leazy wrote:
用神腦想想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leazy wrote:
真的很糟糕
大家程度這麼差
...
我來教大家怎麼分析事情好了
就做一天學笑工友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 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leazy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 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就這幾個字
就把妳們這些神人們的神腦搞得暈頭轉向一愣一愣的


CCL wrote:
笑話~~還有嗎?


chu5955 wrote:
跟鄉民們說腦筋...
自己錯在哪裡清楚嗎???
還是需要教你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leazy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有沒有學校工友可以幫忙解釋一下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神人的神腦搞不清楚耶


leazy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 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是你們神人的台灣共識的具體內容嗎


taize wrote:
你應該寫的是:是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煙銅管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leazy wrote:
再來貼出所謂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的原法條
其實是被有心人剪貼拼湊出來的


chu5955 wrote:
請你再逐字仔細研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經提醒你"N"次了!!!!!


chu5955 wrote: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是你所謂的剪接拼湊嗎???


煙銅管 wrote: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略.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leazy wrote:

現在知到什麼叫完整的條文了吧



Dwing wrote:
所以樓主連

如何用"合法"的方法,從外線到切入保持安全距離的車流到內線道

的問題都無法回答.


煙銅管 wrote:
要跟人辯論也要於法有據啊
你不是引申錯誤就是解釋錯誤]
要你提個條文出來,也弄不出來


從你 1F 的文來看, 就知道這樓沒什麼搞頭,
果然, 又是安全距離, 又跳到什麼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再扯什麼法條 剪接拼湊, 現在又跳針回去安全距離.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從你 1F 的文來看, 就知道這樓沒什麼搞頭,
果然, 又是安全距離, 又跳到什麼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 再扯什麼法條 剪接拼湊, 現在又跳針回去安全距離.(恕刪)


有"始"有"終"嘛!!

leazy wrote:
安全距離駛回原車道是你們神人說的
安全距離根本做不到也是神人說的
我一開版的主題也是講安全距離
結論也是安全距離
主題重點只有一個
也是唯一一個
就是安全距離
可是每一個都裝夯
都沒看到
只會說
超車道
超車道
其他都
看不到
看不到


你也在裝夯阿...

其他人說的..法規所寫的...你又有看到了嗎?

跳針你最厲害..

有本事把你最近開上高速公路的影片提供出來看看

讓大家看看你是怎麼開車的..看看你所謂的安全距離
我都用耳朵聽音樂....不是用腦袋

coolcut wrote:
你也在裝夯阿...其...(恕刪)

沒駕照的鍵盤車手怎麼會有他親自開車上國道的影片?

elac_chen wrote:
沒駕照的鍵盤車手怎麼會有他親自開車上國道的影片?


不然拿現成的也行.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經過多天來與神人們冗長的理性與非理性討論
最終得到的共識的具體內容只有一個就是
"安全距離"
條文神人們也找出來了
也以紅字凸顯出來
我開版所言與結論也是
"安全距離"
所以
"安全距離"
應該不會厚臉皮再給予擱置與推翻了吧
用回到原點是非常可笑的藉口
是不要在東拉西扯了
回到重點吧
第一次聽到回到主題重點叫做回到原點
還有人開口閉口開會開會的
我還以為中樂透呢
以為多了不起
為這件事多說我都覺得自己丟人了
真的
開會又不是什麼.....
leazy wrote:
經過多天來與神人們冗長的理性與非理性討論
最終得到的共識的具體內容只有一個就是
"安全距離"
條文神人們也找出來了
也以紅字凸顯出來
我開版所言與結論也是
"安全距離"
所以
"安全距離"
應該不會厚臉皮再給予擱置與推翻了吧


請問樓主你說過的

從外線以"保持安全距離"的方式,穿越有"保持安全距離"的車流換到中線,

(現實上能"保持安全距離"的車流很少)

再用"保持安全距離"的方式,穿越有"保持安全距離"車流換到外線下交流道的教學??

還沒公佈答案?

這是以你的主題(安全距離)來發問,

樓主你應該不會再視而不見吧?

leazy wrote:
應該不會厚臉皮再給予擱置與推翻了吧

leazy wrote:
經過多天來與神人們冗...(恕刪)


這麼自high阿

leazy wrote:
經過多天來與神人們冗...(恕刪)

跳針王還在啊

Dwing wrote:
請問樓主你說過的從外...(恕刪)

安全距離的法條是你們神人集體找出來的
用紅色的字體特別突顯其重要性也是你們神人搞的
既然這樣我們已經有共識了啊
結果現在自己又搞個內線外線的
又要硬塞進我的嘴巴裡
一下跳針一下原點
就是不願面對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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