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試乘車撞豐田 另一視角行車紀錄器

中原一點紅 wrote:
當然台灣的交通法規中因為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帝王條款】,所以不適用以上狀況。但是如果有朋友在國外開車,你可以確認一下我所說的事實喔~


我在休士頓出差開車時間沒你多,你有圖片可以秀一下這樣的路口+這樣的號誌,我就同意你的說法!
我是沒在休士頓開車看到有像永華路這樣的狀況。這也大概是我沒在德州上法院的原因之一吧
中原一點紅 wrote:
道路設計的弧度仍有其規範,現場的目視距離以及視野景深絕對超過200公尺,請google 台南市永華路、平豐路口,換言之,就算以時速150計算,小白至少有五秒以上的應變時間。這樣你還要幫小白說話嗎?小白有可能免責嗎?...(恕刪)


B車距離路口200m在該路口路權就小於T車了啊~你還要跳針?

T本來想說還那麼遠~按照“正常速限”還有將近10秒以上的反應時間~10秒!!
誰知道一眨眼B車就近在眼前

中原一點紅 wrote:
如果B車剛經過髮夾彎...(恕刪)


髮夾彎? 你已經語無倫次了
你用google街景車的視野會不會太好笑拉
你以為鏡頭裝在司機頭上嗎?
好啦!真的給你200公尺你轉不轉
你這四寶,人家距離你200公尺你還不敢轉
轉了3秒發現對方近在眼前怎麼應變?
跳車? 甩尾過彎? R檔油門到底? 你以為每個人都馮迪索
拜託!
這條路,左轉的車,
車頭不超過分隔島,
可以看到200米!???

簡直胡扯!!!


就算200米外看到車,
你希望他有甚麼反應!??
有人會等200米外的直行車過了,
再左轉嗎?



髮夾彎~~~哈哈哈哈哈~~

原來最會腦補的是中原大大
不得不貼出紐西蘭交通運輸局拍攝_史上最警世的超速宣導廣告
提供大家參考



don007 wrote:
B車距離路口200m在該路口路權就小於T車了啊~你還要跳針?...(恕刪)
這是錯誤的路權觀念,不然下次你可以試試看再來回文。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對方也是因此而賠給我60萬。從此才學到教訓... (對方新光產險,我方新安東京)

tslee502 wrote:
以隔壁棟網友實際拍攝照片來看
由道路本身的微彎曲加上分隔島的遮蔽物(樹木 路牌 等等)
這路口看對向內側車道的可見目視距離應該只有30公尺左右
如果景深不夠,這樣不僅不能幫到小白,甚至有可能對小白更加不利...

假如我是小B的律師,我就會這樣算數...
時速60的情況下,移動30公尺需時不到2秒;就算時速150,移動30公尺需時0.8秒。這對於小白(待轉車)而言,更需要費時確認安全無虞方可通過。因為【2秒vs0.8秒】在反應時間上面的差異絕對沒有【5秒vs1.6秒】來得大~希望你懂~
中原一點紅 wrote:
這是錯誤的路權觀念,不然下次你可以試試看再來回文。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對方也是因此而賠給我60萬。從此才學到教訓...


既然你一直提,
你就把你的判決書貼出來吧,
讓大家了解一下你的案例在永華路車禍案件上有沒有參考性。
不然只是噴口水而已。

中原一點紅 wrote:
時速60的情況下,移動30公尺需時不到2秒;就算時速150,移動30公尺需時0.8秒。這對於小白(待轉車)而言,更需要費時確認安全無虞方可通過。因為【2秒vs0.8秒】在反應時間上面的差異絕對沒有【5秒vs1.6秒】來得大~希望你懂~


你用上帝模式來要小白等1.6秒,等完繼續等下個1.6秒.......我想不到更好的例子來解釋『馬後炮』或是『事後諸葛』了!你當律師嗎,律師費應該不好賺吧 ~希望你懂~

同樣距離,右轉的CRV花了3,4秒才從畫面最右方進到路口右轉....

BMW只花1秒左右就從最右方畫面進到路口撞上Toyota....

中原一點紅 wrote:
這是錯誤的路權觀念...(恕刪)


應該沒這麼簡單啦!

先別論超速這麼多可能涉及公共危險的狀況,

時速多少,對於BMW急煞車後,最後撞擊時的瞬間速度有絕對影響!

對於車禍結果亦有影響!

我看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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