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火燒車 大學生租車出遊4死

酒駕那位

真的是....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畜牲


不過也請大家理性一點
整個討論串根本沒人幫那畜牲說話

質疑TOYOTA 好像就變成是幫畜牲辯護似的...

這真的有夠雖的...
PO大的意思是說要開裝甲車上路嗎?
貼法條
1.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台bmw我那天有碰到~~車速蠻快的~
當時我車速約16格~因為整路都沒什麼車~
是有看到一台車呼嘯而過~沒多久就看到前面有車子起火了~~
目測速度應該超過20格以上~~
好險我速度不慢~不然看後照鏡拉近的速度太快了~
開120車速的話~想閃都閃不了

jackalsos2046 wrote:
我不懂你這個人的想法...(恕刪)
其實toyota安全性差一直都是事實,操控性,車身結構因為要省油,都精簡,都是我們造就,因為銷售量太好

sun16888 wrote:
希望她們一路好走 R...(恕刪)


R.I.P...
每位大大都說得很有理~~大家也都知道該怎麼做!!
就別爭執了...希望一切平安好走....阿彌陀佛!!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udo07 wrote:
說的好
如果判"預謀殺人"都很合理啊.(恕刪)


也要看立委諸公敢不敢立法去嚇阻酒駕事件一再發生....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lucky28666 wrote:
也要看立委諸公敢不敢...(恕刪)


等他們?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新聞報導

撞人的不只是[酒鬼]

還是隻經營地下錢莊的[吸血鬼]

唾棄

用髒錢買高級轎車製造公共危險的人渣敗類

這根本是殺人行徑

法律要制裁牠到傾家蕩產

讓被害人安息
這就是現在的社會,如果是你,有benz及bmw可以開,誰還要開toyota,甚麼叫對甚麼叫錯,已經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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