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無罪是可以預見的,其實樓主也不用花錢找律師~但這種案子根本不應該起訴檢察官真的太扯本座發現車禍案件,不管檢察官還是法官都很愛罵人,然後又極力希望雙方和解撤告我想大概是因為這案件對他們來講小案,而且很煩吧~如果想看判決書的,去搜 107年7月7日、案由 過失傷害 就有了本座只提示到這邊這段倒下的影片我現在再看一次,還是不自覺得笑了出來~ 倒地的樣子實在太爆笑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雖然無罪是可以預見的,其實樓主也不用花錢找律師~但這種案子根本不應該起訴檢察官真的太扯 覺得起訴太扯 +1車主是閃黃燈而且有減速慢行而且又快過路口了對方閃紅燈應該要完全停下來卻沒減速撞上來還要索賠?就我看來應該是很簡單的案子應該是車主無肇責而且對方還要賠錢修車才對檢察官這也在起訴真的是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lover7952 wrote:不服的原因是為什麼判定我肇事的原因為 "未注意車前狀態" 對方明明是撞我側邊,而且是車速超快的撞上來,我是要注意什麼? 佩服開版的毅力! 至於這樣的機車這樣衝法,很難不會聯想是看到開名車來搞錢的啦!"未注意車前狀態"--> 會不會處理文件時 複製/貼上沒弄好...想知道有請求對方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