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ghtcsf wrote:
此時停車是公法問題...(恕刪)
這是另一種的想法.
在我的看法理.人類社會是先有道德其次才有法律.
道德是人類在無數次磨擦後所建立的一種相處規範.而法律則是在道德無法處理問題時的一種強制手法.
長城的硬磚也是靠柔軟的糯米土聯結起來.
道德是軟的.法律是硬的.有軟有硬.軟硬兼備.人的社會就是這樣堆砌起來.
在這個案例中.只要鄰停的人有點道德別停在門口.然後別說甚麼沒紅線為何不能停的蠢話讓住戶大怒發飆.
這案件根本還不配上到01版來.
mo0219 wrote:
在顯有妨礙他人通行處停車可罰600元以上1200以下。
可用這這條告發,如果警察跟你說這是私人土地無法舉發,你可以反問他,如果是停在私人停車場出入口也無法可罰嗎?
sunyearhuang wrote:
有法可管了喔!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18/700217.htm
就算不在道路交通管瞎範圍,在私人土地(停車場)也要受管理者約束,管理者也可訂定罰者。
就算法律真不週延,就在不周延範圍來講公德心是不是比較妥適?
車庫前停車問題,法律並沒什麼大問題,卻要去拚命去找法規不週全處來比喻,是不適當的。
全世界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是完善無缺點的,發現問題就立法機關去修正,未修正前來談公德心,很OK啊!
因為法規有不周延處,所以所有的法規大家都不用理它,是這樣嗎?
還是同樣的問題:車庫前為什麼不申請畫紅線?
法律不週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