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ric.ch wrote:就事論事你為何人身攻擊? 好一句就事論事!1.建議你先照照鏡子,看一下自己在這棟樓的第一段發言angeric.ch wrote:台灣有許多隱性的路怒症者,他們對於被超車感到憤怒,但又發洩不出來,所以喜歡定速在內線,因為在中線或外線若被超車他們無話可說,但在內線他們認為只要想超過我的都違法所以我不讓,堅持擋在超車道,有些人的憤怒程度甚至高到連搭手扶梯有人要過都不願意讓。 2.台灣的法規明文規定小型車可以用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你硬要抹成癮性的路怒症者,被超車感到憤怒說別人是刻意擋道、私刑正義、沒教養...好意說就事論事,一副自己有裡的樣子?真不知你哪來的自信?
WOWO88 wrote:你家有時速105的龜(恕刪) 你有長眼睛吧,還是有中文閱讀障礙?!海報的標語說: 「非超車時 勿佔用內側車道」,有在跟你談速度嗎?還有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別老是強調 105、105 的,一副深怕人家不知道你有高速行駛恐懼症似的,內側超車道開105真的很弱,而內側超車道只能開 105 還敢沾沾自喜的, 這種德行我想連你的同類都不敢恭維吧?!乖,快去睡,改天有機會教你怎麼高速換車道! 讓你以後不再害怕高速變換車道,只能105龜在內側超車道直直駛,當一坨超車道堵塞物。說實話,好在你生在台灣,這要是在德國考駕照,不會或不敢高速換車道,可是拿不到駕照的!
angeric.ch wrote:你甚麼時候看到我爭先...(恕刪) 前方車輛在合格的速限內開車,根本不用理不肯依序行車的後車!管理機關已經有解釋文了,不要看不懂中文!國道公路警察局曾說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警方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圖中龜速是重點都看不懂?你小時候看的龜兔賽跑烏龜時速是105公里??數字看不懂,中文看不動,龜龜代表的速度也看不懂?
angeric.ch wrote:這是我的論點,這裡不...(恕刪) 國道公路警察局曾說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警方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跟主管機關解釋文持相反說法的人,還有臉說別人?這修為真的是太厲害了!
WOWO88 wrote: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我從沒說過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是違法,我也沒說惡意逼車是好的行為。我意在探討堅持不肯讓道的動機是什麼,我認為在超車道在情況許可之下不讓人超車會有爭議且容易引發事端,因為它被定義為超車道,而且單從速限的角度無法解決此類爭端,除非解除它是超車道的定義。就我個人而言有人想超車而我不想再快我就讓,不論速限如何、不管在哪種車道,是行車教養也是自我保護,在美國學開車時被叮囑的,我認為很好,沒有任何爭端及需要氣憤之處。在超車道堅持不讓的動機是什麼? 懶得轉方向盤? 我認為是一種憤怒,不然是什麼? 你不認同沒關係我尊重你,法令允許、法令沒說一定要讓OK,法令沒說不能打赤腳上百貨公司所以你打赤腳逛百貨?而且你也不需要評論我的修為或中文程度,這說明你的教養很好? 你為何對我的論點感到如此憤怒? 憤怒到無憑無據直接認為我就是喜歡亂超速亂超車的人並加以人身攻擊? 就像你自認為自己是法律的化身所以別人想在內線超你車都是作亂者?告訴你一個對於解決問題教養比法規有用的小故事。有一年我們工廠要推5S,搞了許久、規定寫了厚厚一大本,但總是有沒規定到的地方就是有人作亂,而且還要特別安排人去抓亂反而增加成本且搞的氣氛不佳。後來我問了搞品質系統的日本朋友,他告訴我你們應該注重第5個S - 躾(しつけ)翻譯成教養,所以工廠開始改變策略,不再增加規定但每天說一個有關教養的故事並闡述其因果,一個月後成效驚人,連廁所的衛生紙、垃圾桶都整整齊齊到清潔工都感到神奇。雖然我建議讓道,但並不表示我喜歡亂超速亂超車,為何內線定速擁護者直接將我個人歸類為喜歡亂超速亂超車的人? 你們到底在憤怒什麼? 我強調的是問題及爭端的解決,我覺得我自己的方式心平氣和所以希望大家開車也都心平氣和。Anyway 我的建議無關緊要,我享受開車所以逛逛01汽車版耍耍嘴皮,每個人有自己的理念及方式,只是每個人也都受到自身理念及方式所引起的因果關係的牽制。Pea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