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cat wrote:
希望大家看到後方快速的大型重機閃燈時 , 大家都會禮讓歐...(恕刪)
等大型重機可以上高速時自然會讓,這有甚麼問題
ShangLai wrote:
但若不讓道,並不違法,只要維持最高速率,所以警察也無法可抓。
既然法律定成這樣了,大家只好修身養性一番,看到有人霸住內車道,就不要超速吧! 若不爽,可以按喇叭或是閃遠燈,這也不違法。
我若遇到有人霸住內車道,會先看看他是否有以最高速率前進,若沒有,我會想辦法超到它面前,再猛踩油門排黑煙給他看。若有以最高速率前進,那就算了,我也怕接罰單。
gladiator wrote:
誰說不違法,內側車道需讓更快的車走,不然嚴格說來就是阻礙交通,即使以最高速行駛沒讓道,仍舊違反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法條,法律是允許你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行走,不是允許你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行駛擋路,更別說樓主只有開到90....
我自己開車開在內側,我一定都是後面沒車我才會持續在內側開車,而且我一定會開高於最高速限,目的就是及早淨空車道,讓想快的人可以走,路上車少車流順暢,高速公路才會更加安全,這是英國政府研究報告寫的,不是自我感覺良好的車主能夠體會的。
ShangLai wrote:
問題就在,同一個法條前面說內側是超車道,後面卻說,只要不造成後方堵塞,可以最高速率行駛內車道,這意思看來比較像,若你的速度到達不了最高速限,那就只能將內側車道當成超車道,若你的速度在最高速限之上,你可以行駛內車道,只要不造成後方阻塞,可以不用讓。而且,它還有定義阻塞,就是讓後方的車輛無法達到最高速限的速度時,就視做是阻塞。所以只要你後方的車輛都可以到達最高速限,那你就允許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
在這個法條解決前,只要你行駛內車道到達最高速限,警察是無法可抓的。大家還是修身養性一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