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 252U Defender worte:
我開高速都不看表速的...(恕刪)
『定速110啦』『Garmin顯示的時速還滿精準的』






CWL8888 wrote:1.法規規定,內側車道可以用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針對樓主問題回應
看了前面的文大致說明
1.內車道為超車道,請勿久佔,擋到後方車輛就違反超車道的定義。
2.關於超速問題,一輛時速120公里的車開過去,警察杯杯測速槍或者測速照相機等取締機器若沒有拍照,那就沒有超速;反之有照就是超速。市面上的機器只是提醒駕駛者是否有在法規內的速度行駛而已。你喊對方超速沒有意義。舉例:我說某人殺人,他真的有殺人嗎? 判定者並不是你。
樓主大大你的問題應該是分成這兩回事。
理性討論,請勿砲轟,我沒有說誰對誰錯,認知問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