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超車後驟然減速 [補上後段影片 ]

angeric.ch wrote:
我意在探討堅持不肯讓道的動機是什麼
你早就把這類人貼上路怒者,被超車就憤怒,故意擋道....的標籤,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angeric.ch wrote:
我認為在超車道在情況許可之下不讓人超車會有爭議且容易引發事端,因為它被定義為超車道
國道警察已經講很清楚,超車道不是超速道,允許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有爭議的是後面超速、逼車,硬要前車讓的駕駛
這麼簡單的邏輯,你居然不懂?
chiashin wrote:
chiashin 引用
angeric.ch wrote:我從沒說過小型車以最
我意在探討堅持不肯讓道的動機是什麼
chiashin
你早就把這類人貼上路怒者,被超車就憤怒,故意擋道....的標籤,還有什麼好討論的?(恕刪)

angeric.ch 說的很重要 , 當然要討論
因為道路為公用 , 要容納所有車一起行進 , 是大部隊一起行軍 , 要讓每個人都會使用道路, 而不是個人很爽就好,大部隊行軍卻有人落隊? 那其它人都會被他拖累 ?

車流如水流 , 越平順流動越平滑 , 流量才會大。流量大能容納所有的水很快排走, 才不會溢堤泛濫成災
河道中若有擋道的大石頭 , 就會激起 水花 , 形成 亂流 和 伏流 相互衝擊 ,流速和流量都會下降
路怒者,被超車就憤怒,故意擋道 ,就是平靜河道中的 亂流 和 伏流
若不是先有擋道的大石頭 ? 怎麼會激起 亂流 和 伏流 ?

探討堅持不肯讓道的動機是什麼?
就是要知道擋道的大石頭 為何會滾到河道中央 ?

我們都知道,河道中央的流速是最快, 流速往河岸遞減 ,岸邊流速最慢
如果大石頭擋道在岸邊, 只激起小水花 ,不會 造成 亂流 和 伏流 ?
大石頭擋道在河道中央? 必然激起 亂流 和 伏流 ?
車流當中產生 亂流 和 伏流 , 稱為『車流擾動』flow disturbances ←塞車次要原因

如果大石頭的滾速 和 水流的流速相同 , 沒有速差, (V2-V1)=0 , 就是零速差 , 不會 激起 亂流 和 伏流
問題在於路權 , 三個車道的不同路權,超車超越是將三個車道區分出"速差"!
高管規則8-1-3是內車道對中線超車(超車讓內車道快於中線,車道和車道之間產生『速差』)
高管規則8-1-1是中線對外車道超越(超越讓中線快於外車道,車道之間產生『速差』)
因為超越後回到原車道 , 是將同車道的快車和慢車兩者對調 , 把快車調整到前面去,把慢車放在後面, 兩車互換位置, 以避免產生『速差』
超車讓不同車道間產生『速差』, 拉開車距, 根本無關 超速 !
讓"速差"發生於不同車道 , 而同車道為零速差 , 以避免引發 衝擊波"backward travelling wave"
依法超車及超越, 不同車速的車是不會同時存在同一個車道

而錯誤的"最高速限佔用內車道"不離開, 是反其道而行, 故意去產生速差, (V2-V1)=-a 引發 衝擊波"backward travelling wave" ?
(V2-V1)= - a 產生了負的加速度
自己踩煞車,(V2-V1)= - a 是自己產生了負的加速度
同一車道前車慢後車快, (V2-V1)= - a 是在同車道上產生了負的加速度
在不同車道之間, 逆於整體車流內快外慢的次序, 硬要右外側超車,同樣發生 (V2-V1)= - a 產生了負的加速度
引發 衝擊波"backward travelling wave" ?
衝擊波"backward travelling wave"加諸於車流, 一台一台車傳下去, 越後面的車踩下煞車的"反應時間"遞增, 空走距離遞增, 就看到車距越縮越小了, 後車眼看要追撞了, 只能被『制約』而睬下煞車 , 而終至完全停止被塞住

chiashin wrote:
chiashin 引用
angeric.ch wrote:
我認為在超車道在情況許可之下不讓人超車會有爭議且容易引發事端,因為它被定義為超車道
國道警察已經講很清楚,超車道不是超速道,允許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有爭議的是後面超速、逼車,硬要前車讓的駕駛
這麼簡單的邏輯,你居然不懂?

錯誤的邏輯當然看不懂
會容易引發事端 ?問題在於"速差"(V2-V1)=-a 產生了負的加速度衝擊了車流 ! 不是超速 !
這是毫無路權概念的錯誤
法律根本沒有授予 "最高速限行駛" 能有什麼路權 ←速限為無條件遵守義務, 是限制 !
這是胡亂挪移 ,指鹿為馬, 證龜成鼈
法律授予的路權是"超車" , 是整個內側車道上的車, 都在對中/外車道超車 , 比中線快,不會有"負的加速度"存在!

無法律授權, 或超出法律授權範圍 , 都是喪失路權 必須自動離開
沒有路權, 沒被法律授權去使用該車道? 為何能行駛 ?
不能行駛要在何處跑出"最高速限" ? 還能自稱"最高速限行駛" ? ←你沒有路權
沒有北一女學籍的建中生, 宣稱自己考了北一女全校第一名 ?
完全是前後時空顛倒錯置 , 不知所云

法規本來就沒有 "超速道"這種東西 ? 不知道提稻草人誤謬straw man fallacy能證明什麼?
錯誤以為超速才能超車 ? 出發點就已經錯了能證明什麼 ?
錯誤以為超車是對同車道的前車超車嗎 ? 不知道"超車道"是一條對中/外車道超車的車道 ?

這還有一份函釋怎麼不看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New_One
開貨車的看不懂 字太多
New_One
而且還是職業呢~
rock750413 wrote:
我知道後內側是超車道
但超車後沒必要驟然減速危險駕駛吧?


那傢伙是在奇檬子不爽,
所以故意繞到你前面這樣做。

養成一個習慣,
平常不要去佔用內側車道,
如果在內側車道超完車後,
就切到中間車道,
這樣就不會有爭議,
大家相安無事。
hjfrank wrote:
那傢伙是在奇檬子不爽...(恕刪)

所有的爭議來源就是一堆人以為台灣的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只能超車專用,還認為限速100的車道開105是塞子,這群人自己不懂法規還大肆宣傳錯誤的知識,當然很多人是知道正確的法規,只是自己愛超速超車,也懶的變換車道,反過來要前方守法的車輛主動變換車道讓他,蠻低級的!
這種人口口聲聲主張在內側車道開130-150才是正常的速度,不過遇到測速桿就縮了!哈哈....,言行完全不一致!
有種就要堅持自己的理念,在各超速桿前好好表演!
這些人還會堅持別人的時速表和GPS都是不準的,只有他車上的是準的,也不敢拍出他被堵住時他車上的時速表是多少,對中文的理解也非常差,能夠把時速105的高速車當成是龜車,中文不好數學也不好!
國道1號大安溪橋以北(台中苗栗交界)最高速限100km/h,在國一竹苗交接處開107km/h沒(被超速照相)問題,沒人超車會煞車的,是不是因為擋車而煞車嚇你,想知道就檢舉,警察會確認,還好他輕踩讓你有機會慢煞,新聞不是有丟水瓶、潑漆,還有逼車、開槍的。

你們在北上107公里處糾結,說一下北上105.5公里處剛好有隻測速照相,離你們不遠,你速度不變50秒後就會經過,開140km/h要超你車的,他只有38秒就到了,是不是故意,只能問對方是用哪款測速機,多久前會提醒。
JDKy898 wrote:
國道1號大安溪橋以北(恕刪)


經過測速會煞車減速通過的都是臭俗仔, 有種就不要減速啊?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JDKy898
警報一響,口袋會連結到身體叫你踩煞車,這是自然反應。
WOWO88 wrote:
所有的爭議來源就是一堆人以為台灣的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只能超車專用,還認為限速100的車道開105是塞子,這群人自己不懂法規還大肆宣傳錯誤的知識,當然很多人是知道正確的法規,只是自己愛超速超車,也懶的變換車道,反過來要前方守法的車輛主動變換車道讓他,蠻低級的!


誰知道你的105 跟我老婆的5分鐘是不是一樣的勒? 你眼球經過認證嗎? 儀表將過認證嗎?

連號稱經過認證的區間測速都會發生離譜的錯誤勒, 你又如何認證你的105是真的105?

俗話說, 好狗不擋路, 但是路塞說我就是喜歡擋路, 是為何要堅守內車道勒?

是甚麼原因路塞不肯讓出內車道勒?

1. 覺得自己是天王老子不想讓?
2. 懶得理會他人在幹麻, 爽爽活在自己的世界就好?
3. 變換車道對我來說壓力太大, 我沒有能力換...
4. 我是正義, 我是法律, 超過我的都是違規, 我在替天行道

*~艾力克斯~* wrote:
經過測速會煞車減速通過的都是臭俗仔, 有種就不要減速啊?

你誤會大啦~ 真正的高速族不會這麼肉腳,早幾步路就已經鬆油門減速通過了!

其實你這樣說可是罵到了很多 "奉公守法" 的龜車族成員喔~
因為我多年觀察發現,那些車速已經在速限下限邊緣的龜車,只要發現有測速器、或者紅斑馬,一定反射式的反應先踩煞車再說,所以每次只要測速器、紅斑馬出現路段車速都會驟降就是這麼來的。這是一種集體現象,並不限於開快車的人,否則不會突然車速陡降,搞不好連你自己也有這樣的反應,先去觀察自己的實際反應看看再來罵吧~
WOWO88 wrote:
這些人還會堅持別人的時速表和GPS都是不準的,只有他車上的是準的,也不敢拍出他被堵住時他車上的時速表是多少


呵呵, 奇怪, 這邊好像除了「你」 還沒人說自己的速度是最準確的勒,

講不過人就開始要用言語攻擊人了嗎? 詞窮了嗎?

你內心知道你是錯誤的嗎? 你的羞愧感讓你心中難受, 必須要辱罵人家才能得到舒緩嗎?

這種症頭叫做「認知失調」是很正常的

所以你不肯讓出內車道的原因是什麼?

1. 覺得自己是天王老子不想讓?
2. 懶得理會他人在幹麻, 爽爽活在自己的世界就好?
3. 變換車道對我來說壓力太大, 我沒有能力換...
4. 我是正義, 我是法律, 超過我的都是違規, 我在替天行道

看你這樣堅持, 為何不大聲說出你心中真正的想法勒?
Benn1963
可以複選嗎? 2+3+4 ,以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個性看來,應該不會覺得 1. 自己是天王老子,他沒那種氣魄!
你根本就不會開車, 慢車讓快車是有道理的, 路權不是你的女朋友只歸你一人, 當後車高速駛來, 你不是在119KM/HR, 同時中間車道沒車, 還那就讓開吧

你的105KM是不是真的105, 不知道, 維持車道順暢人人有責。法定上限值是119KM/HR, 開不到這個速度而後方有車, 可以閃去中間車道就做, 不為什麼, 為了安全, 你不讓就會迫使後車要用較高的速度右側超車, 相對於車速應該較慢的中外車道這是較危險的, 再來速度只有105, 那你可能會比中外車道還要慢。

開車不是只會油門剎車交通規則就可以了, 還要帶著駕駛道德上路(好狗不擋路,安全順暢是大家要的, 安全的前提下就是追求順暢, 然後你105時速的車子卡在那裡, 本來大家可以開到119KM的)





rock750413 wrote:
於36秒左右國道一號(恕刪)
Benn1963
兄台有所不知,那位105仁兄同時有 "高速變換車道恐懼症" 加上 "內車道105偏執症" 兩種症頭,真的很難醫。
WOWO88
哈哈,台灣最高速限就是110,你數學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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