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走內線又危險逼車

wish6898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在中線開gps速度98<有人算出來只有85-95km/hr,都好啦!>
重點是我不是在內線喔!內線留給你們就可以了!^^張冠李戴不大好!
怎麼回文的都說樓主走內線!連引言都是“超車道“的法條....


那是大卡車的超車道,其實我完全不想勸戒你,你就繼續這樣自我感覺良好好了,反正死的人不是我,因為我知道開遊覽車或是大卡車很多都疲勞駕駛,我自己是有多遠閃多遠,我只知道等你知錯後悔也沒機會上來po文了,你大概不知道,以大型車這種動能來說,小客車的板金抵擋能力有多薄弱。

wish6898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在<F...(恕刪)


不管車速多少, 90, 98 或108也好,
在當下, 後方有車子漸漸接近 (何況是大車) 我會適當的讓一下, 即使在外線,即使在中線~~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wish6898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在中線...(恕刪)


沒關係你儘量卡中線,不用讓也不用看後視鏡沒關係,遇到大車貼你屁股也千萬別讓阿,樓主繼續堅持。

反正到時候社會新聞出現WISH在中間被大車追撞的不會出我。

聽不進去就當我放屁阿。

ps.其實我很希望開車上國道可以遇到樓主阿,但我一定會開你前面,後面有人幫我檔真好。
引用別的討論串的發言:
艾力 wrote:
...在國外開車(不是外國月亮比較圓),
當守規則的駕駛佔多數的時候,的確只要自己守規則,車禍率就會大幅下降,
但在台灣,可能得加上老天保佑......(恕刪)

.....當大家都視規則如...屁, 還是閃遠點好.....It's Taiwan. We are in Taiwan.

gladiator wrote:
...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正常車流。
(2)無特殊原因。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所以啦,官方的說法都說違規行為構成要件之一是"(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所以只要行駛速率到達最高速限,警方是無法可抓的。

除非改法條,不然大家遇到這種車,只能從右側超過,或是修身養性吧!
ShangLai wrote:
所以啦,官方的說法都說違規行為構成要件之一是"(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所以只要行駛速率到達最高速限,警方是無法可抓的。

除非改法條,不然大家遇到這種車,只能從右側超過,或是修身養性吧!kquote>ShangLai wrote:
所以啦,官方的說法都...(恕刪)


但是前後方100公尺內有車,必須閃避哦,不然就是違法。

另外最高時速行駛,與超車道本身是不牴觸的,主要是沒車你當然可以開內側,但是前後有車的時候,自己就應該禮讓了,而不是裝死不理讓,如果這種禮讓還要寫在法條裡面,這種行為也太未開發國家了吧....
gladiator wrote:
但是前後方100公尺...(恕刪)

台灣人的守法觀念,也只比未開發國家好些,法都不守了,就不要一直提道德吧,"道德"難道已淪為不守法的藉口...


gladiator wrote:
但是前後方100公尺內有車,必須閃避哦,不然就是違法。

另外最高時速行駛,與超車道本身是不牴觸的,主要是沒車你當然可以開內側,但是前後有車的時候,自己就應該禮讓了,而不是裝死不理讓,如果這種禮讓還要寫在法條裡面,這種行為也太未開發國家了吧....


依你po的法條:「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並沒有前後方100公尺內有車要閃避,反而是有100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內沒車、又低於最高速限時才要駛離內車道。

所以,目前的法條就是這麼定,除非說服立委重新立法,不然這樣做警察無法可抓。

gladiator wrote:
這種行為也太未開發國家了吧....


在美國加州就連你後面如果跟幾台車時你就要讓都有寫哦...
ShangLai wrote:
依你po的法條:「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並沒有前後方100公尺內有車要閃避,反而是有100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內沒車、又低於最高速限時才要駛離內車道。

所以,目前的法條就是這麼定,除非說服立委重新立法,不然這樣做警察無法可抓。


我PO的不是法規條,而是警察開單的標準,也就是警察對於法規的解釋,你提到的就是違規取締的標準,是沒說你一定要讓,不過你這樣說就跟禁止抽煙沒兩樣,我都說不行但是你還是可以抽,只要你新台幣夠多繳罰款,當然可以不讓,不過台灣有錢人無視法規越來越多,也許哪天會改成跟芬蘭一樣,依照年收入來罰款,或是依照你車價的零售價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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