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連別人寫的都不想看...(恕刪)
裁罰基準表之中
33-1-3中並未有超車後不駛回原車道的相關罰則描述
請問超車後不駛回原車道若以33-1-3舉發,罰則是多少?
chienchenghung wrote:
若你(前車)已是 "最高速限" 仍造成後方 "堵塞行車(你堵塞後方車輛)" 的情況下,請問該如何處置呢??
若您要問的是"在速限110km/h的路段以110km/h行駛於內線時,若後方有車輛接近時我會怎麽處置?"
我之前就曾說過(別棟樓)
就算我在內線以120km/h超車中,發現方有車輛接近,不是油門補下去拉出車距(前方無車)就是儘快找到適當機會切回中線(前方有車)
這樣算有回覆的您的問題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