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駕駛郭俊邑前年8月23日凌晨,和朋友K歌暢飲後,開車回家途中,突然闖紅燈,以100公里高速衝了將近3公里,連續撞倒3輛機車,造成1死2傷,因過程中完全沒煞車,被檢察官痛罵「與恐攻沒什麼兩樣」,起訴郭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一審依酒駕致死罪判刑8年,高院24日二審宣判,改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另有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郭俊邑酒駕時速100公里,毫無煞車高速肇事造成1死2傷後,撞進民宅才停下。(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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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俊邑在司法審理過程中,曾當庭拿出親筆信希望向無辜死亡的女騎士家屬表達歉意,但被回絕哭喊:「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一審遭判刑後,在高院審理期間也當庭表達希望和解,但家屬當庭大罵「撒謊!」「只會在法官面前道歉」,強調郭男從未和解,「你何時來找過我們!提出什麼條件!你有嗎!一句對不起都沒有!」
▲郭俊邑多次在母親陪同下出庭表示希望和解,被死者家屬批「只在法官面前道歉」。(圖為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檢方起訴指控,郭俊邑事發當天和朋友在台北市文山區的好樂迪KTV喝酒唱歌,喝了2、3罐啤酒,1/3瓶的威士忌後,清晨5點多開車回家,在途中疑因看到警方攔檢點,突然闖紅燈右轉進入基隆路,以100公里高速衝了近3公里,過程中郭的車子也曾失控打滑,但他完全沒煞車。
郭在高速下連續撞倒前方3輛機車,造成1死2傷,最後撞向路旁房子才停住,酒測值高達1.29毫克,檢察官痛罵郭「油門從來沒有鬆過」,「與恐攻沒什麼兩樣」,有不確定殺人故意,起訴殺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