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很好笑~~本身我自個一樣騎車一樣開車兩項交通工具都有!!君不見我開車在路上只要不是那種誇張的左右轉不打方向或亂超車的情況!!我幾乎不按喇叭去抗議前車駕駛(無論機車或汽車)!!可惜的是我國的法律就是爛加惡法,搞的大家上路非得要行車記錄器記下一切來保障自己!!拿樓主的按例來說,妳家人也一定會騎車在路上,改天小孩長大了也是會騎車上路!!那好端端的騎車卻被後頭的駕駛亂叭車?那機車是犯了中華民國交通法哪一條罪讓妳要叭他車加亂切道,左邊明明有空路不開!!偏偏要硬切右方車道,更何況妳根本沒有要右轉,執意行駛右方車道要做什麼?套句鄉民所說的,哪位汽車駕駛人不是先有機車駕照才有汽車的!!既然如此已經升格變汽車駕駛為什麼不想想當年騎車的時光?我做的到,別人呢?
之前有個飆車女白目被警察開單 上網取暖... 假掰說當時是到殯儀館見奶奶最後一面... 後來被網友吐嘲~~~ 最後一面不是該在醫院嗎? 而且殯儀館也不在該方向...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478143還好樓主說是帶孩子看醫生... 而不是掰說 到殯儀館見XX最後一面~~~ 不然就要準備死亡證明才能領五萬了~~~
米高鹽 wrote:之前有個飆車女白目被...(恕刪) 想拿個就醫證明就想證明啥?隨便弄個感冒證明?生病請假倒是合理,不要傳染給其他人。因為小病開快車,玩這種文字遊戲,要不要給五萬啊?這麼緊急,刮到一下還不先就醫優先?貼個證明看看是什麼病吧?牙痛開快車都還比女兒生病合理。要換原因嗎?
stevennash1 wrote:還好你沒把他撞倒.....(恕刪) 報警搞不好是你去坐牢, 依影片看起來騎士只是想超過你, 只是樓主不減速造成碰撞, 那個騎士搞不好當下認為碰到黑道, 而且開車去撞他, 他只是在逃命....正常判斷邏輯, 是沒有騎車的會去撞開車的, 真的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