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萬哩 wrote:
感覺邏輯不通,東西被...(恕刪)
你開心就好
檢舉是我的權利,不用你來決定我可不可以
一年四萬哩 wrote:
我同事曾經被檢舉,但警察沒用好把檢舉人電話地址都附上了,我只是擔心你們的檢舉人資料不小心曝光了,惹到黑道就不勘設想,沒人說你們不能檢舉,只是覺得每天這樣做很辛苦,我也會違規但我都是以不礙到別人為優先,我認為到不如我們自己盡量做好,畢竟沒有人是聖人,你說是吧!
恕刪)
一年四萬哩 wrote:
感覺邏輯不通,東西被偷報警ok的,不懂怎麼會把東西丟了跟違規檢舉放在一起,我的感覺檢舉達人都是為檢舉而檢舉,因為在怎麼檢舉還是會有人違規,如果是你被檢舉了,你就不會再違規了嗎?作錯事情被老闆或主管駡了,就不會再犯錯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