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騎重車的恥辱嗎?!

andyluu wrote:
換一種交通工具就換一...(恕刪)

你可能不是沒錢買,可能是沒辦法買

但你買不買關其他違規駕駛人什麼事?

房屋被地震震倒過,不管原因為何,難道你一輩子不買房子?

機車亂七八糟的騎乘或是被砂石車撞死,難道你一輩子不買機車?

汽車亂七八糟的開,國道狂飆,難道你一輩子不買汽車?

......

太多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老爺不要這樣 wrote:
你以為每個騎重車的人都跟你一樣是特優騎士喔?
就算是有違規的騎車型為你也會自動視而不見不是嗎?
從你PO的違規影片從沒看過有重車違規的影片就可以看出你的觀點了(恕刪)

反正你也是柿子挑軟的吃嘛
既然要嘴砲又何必滿口仁義道德看觀點咧...
反正你的觀點"宗共擠固"就是重機讓你很不爽~~是吧??
Henry0320 wrote:
簡單的說幾句騎重機的...(恕刪)


orea2007 wrote:

在順暢的車流中應該...(恕刪)


回兩位的文

重車體積比汽車小
但它仍然應該要佔有跟汽車同等大小的道路面積
因為它是重型機車, 安全性需要這些預備空間來盡可能提高
也因此它的行車動線規定等同於汽車

當然它實際體積還是比較小
這就是為什麼會誘使有一些人會在快車道塞車時鑽車縫的其中一個原因
因為事實上鑽得過去
但這樣子是不尊重自己路權的作法

但是如果說鑽了車縫, 在車陣開始動起來時再找地方回到正規車道
那就很難說得通
憑什麼別人要乖乖讓出一個車位讓別人插隊呢
插隊的不管是機車或汽車, 別人都沒有義務要讓路
在這個案例中只要自己沒有違反法律, 就不需要別人高道德的包容

Henry0320兄提到, 前面一群重車隊的問題
那是道路設計容量不足的問題
今天換成是汽車車隊出遊, 一樣是會把我塞在離號誌路口40~50公尺之遠
不論是不是一個車隊, 我都會被塞到那麼遠去
跟重不重機有什麼關係?
重機依然應該要跟汽車一樣排隊前進, 以維護自己的路權

這也是為什麼我持續呼籲重車騎士立場要把自己當汽車來尊重
因為重機有四輪的性能, 但只有兩輪的安全性
相信大家都是彼此尊重彼此愛護的
netskidd wrote:
93年至97年大型重...(恕刪)


請你找個比較有公信力的來源資料
也把其它車種的違規數列出來
讓大家看看什麼是比例問題..

而且
有人違規
跟其它人有什麼關係?
重申

要機車當汽車來用

根本就是不對


官員不專業
人民不表示也要跟著盲目
andyluu wrote:
換一種交通工具就換一...(恕刪)


整天罵說騎重機的人覺得自己了不起..想耍帥..
自己又在說什麼品味..
神格化的是你自己吧

不過就是台機車而已
bajiman wrote:
回兩位的文重車體積比...(恕刪)
但是如果說鑽了車縫, 在車陣開始動起來時再找地方回到正規車道
那就很難說得通
憑什麼別人要乖乖讓出一個車位讓別人插隊呢
插隊的不管是機車或汽車, 別人都沒有義務要讓路

其實就我平常騎小綿羊的經驗來看。
有時候車真的很多很塞排很長的時候我會鑽一下。
(平常車不多的時候我都是跟白癡一樣的停在後面)
不過前面沒得鑽的話我會停下來不會橫向移動。
如果在鑽的時候前面有車開始動了,我就會準備
回到正規車道,通常我如果有打方向燈,後面的車
多半會讓一下。我不知道這些會讓我的人會不會
看到前面不是小綿羊而是大型重機要插進來就突然
腦充血,硬是要大腳油門下去不給插。


andyluu wrote:

換一種交通工具就換...(恕刪)


那拜託你還是不要買的好,免得你自己變成那 種人,但是怪了,我在一些賣人身部品的店家,

裡面一堆車友,雖然我沒有跟他們買東西只是去看看,他們也很好心的跟我們解釋,

聊天,甚至分享一些他騎車的心得還請我喝茶也會找我改天一起去騎車,為什麼我就

沒有看到你說的那一種人。你是極度自卑還是有被害妄想症。

話說,另外有一篇有一位阿伯逆向騎車,你怎麼沒有好好去說教一番,卻只會針對重機車的人,

我不相信那一位阿伯的違規事項有比較輕微。這樣針對你說的話或建議我想大家還是覺得你只是對車不是對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080552&last=12339606
車沒問題,都是人的問題吧!

我有在蘆洲的路上看到一台FT,紅綠燈時他油門一補!

他也翹孤輪,不過不到十公分吧

我跟我朋友都覺得說:爆弱~~

我還覺得重機都比他拉的帥~~

那是不是騎小羊都都不守規矩!要上來說一下~

其實都是人的問題~~~啥車不是重點~~
Ducati_S2R wrote:
請你找個比較有公信力...(恕刪)


有公信力的資料阿

國內從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起,開放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機騎上快速道路、公路,
但開放以來,嚴重超速四十公里以上高居違規排行榜的榜首,由於快速道路的速限通常
都在七十公里以上,意味違規騎士的車速已超過一百一十公里。

台北市警局整理測速資料時發現,今年二月間,在洲美快速道路所取締的一宗超速案件,違規騎士的時速高達
一百八十四公里

一般機車要騎到110的還真難
哈哈




http://www.wretch.cc/album/netskidd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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