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這個回函是代表我有很大的機會申訴成功?還是這是制式流程作業?
說明一下小弟陳述的流程,可供各位大大參考
1. 07/22到監理站寫「陳述單」(亦可至網站上下載表格):自已寫完後(含所添附的附件)就直接丟入監理站的
「公文箱」 內,不必給監理站人員初審/也不必先繳罰款/期限也因陳述作業而自動延期。
2. 07/31監理站會發函至「開罰的交通隊」,並副本通知小弟。
3. 08/05交通隊回函至監理站,並副本通知小弟。
4. 待訊 ~~~~~
wusamchn wrote: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203條第2項、行車管制號誌於圓形紅燈燈面旁,得附設可顯示紅色數字燈號之方形行車倒數計時顯示器,或可附設於黃燈鏡面內,用以表示行車管制號誌紅燈剩餘秒數,所顯示之剩餘秒數僅供參考,車輛仍應遵循當時顯示之燈號行止。
在一些流量變化不同的路口
要設計相對應的時相秒數應付車流
例如下午五點下班 四點多的紅綠燈開法不能應付 到五點要走另一套開法之類
在切換時的第一週期會不準 然後不顯示幾個週期 然後正常顯示新的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