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它的推文很多,不過在台灣這叫危險駕駛對吧?

shenlgu wrote:
雖然它的推文很多,不...(恕刪)


題外話...你的用語也很特別

"貌似" 跟我玩的線上遊戲大陸玩家常用字一樣

克里斯。靛 wrote:
車頭抖應該是那台機車...又闖紅燈
騎車不專心左顧右盼
這影片應該告發提供給警方,開一張12,000危險駕駛



其實他沒有闖紅燈

他通過的那個紅燈是前方路口預告號誌....有走過大溪那條路的就知道了
shenlgu wrote:
雖然它的推文很多,不...(恕刪)

影片在第6秒開始的時候... 他是放雙手(整理手套) 在騎車嗎 !?
如果,對個人權益與義務不懂的人,最好閉嘴想清楚 ! 不然,法院見!
ng009 wrote:
又上新聞了!!老外與...(恕刪)



垃圾丟回去真是大快人心..




台灣人想要比26仔高級 就不要和26仔一樣隨手丟煙頭吐痰...

天天走忠孝僑天天都可以看到煙頭垃圾口水滿僑跑......
日晴光 wrote:
我說..麻煩看清楚我...(恕刪)


機車行駛車道之依據
應該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
機器腳踏車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機車行駛快車道是ok的
並沒有規定不能行駛啦,只是限於與慢車道緊鄰之快車道
以兩線道而言,這應該算內側車道吧

當然也如同你但書所說
若有禁行機車之標誌(線),當然依標誌(線)規定行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