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520taipei wrote:
要減少車禍 就該規定機車跟車子一樣的行駛方式
也就是說機車不能從車之間超過去 也不能在等紅燈時騎到前頭等
機車要當成車子來走 這樣車禍一定會減少
禁止50cc這種小馬力 不敢騎快的請搭大眾交通工具以免影響交通
p.s 開車的討厭機車 騎車的討厭開車 @@
沒錯!!如果汽車與機車大家都能乖乖排隊,順著車流走
快車道禁行機車與機車待轉區也就可以廢掉啦。
總不能又要快又要爽。
kai520taipei wrote:
抱歉喔 國外換台灣駕照的
講的就是在國外機車和車子的共存模式
規定一直都如此不代表就是對的
kai520taipei wrote:
??台灣有這樣規定嗎?? 我甚麼天天看一堆摩托車從車中間超過去和等紅燈時跑到最前面等 @@
orea2007 wrote:
前面你說應該規定機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