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 wrote:
台灣的機車停等區雖然是從日本學來的,但是實際上只學一半,礙於機車被歸類為慢車,所有快車道都沒有所謂的機車停等區,而重機完全擁有機車的特性卻又不能停進去,要重機完全比照汽車的大概只有這個鬼島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的規定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而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則規定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機器腳踏車) 。
----------------------
機車屬於什麼車呢?恐怕很多死老百姓都搞不清楚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機車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上定義汽車
第三條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但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政命令)上又受限制於第99條(跟慢車沒兩樣)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器腳踏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
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全世界只有台灣適550cc以下機車毫無能力行駛快車道與一般高架道路(快速道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sendoffy wrote: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恕刪)


機車不在慢車的定義中,但是卻是以慢車的定義在管理...歡迎來到鬼島

我記得機車有個別的速限限制,城市中跟郊區略有不同,但是基本上是比汽車慢,不過我是懶的去翻條文看到底有沒有把機車的速限提升到跟汽車一樣了
規則只查到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
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
號誌指示之限制。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規則只查到第 93 ...(恕刪)


我很好奇妳都去哪裡查的= =

真無奈
想不到北縣的禁行機車規畫包含慢車道
意思是兩快一慢
只給妳走一快一慢
有夠機車
偏偏慢車道都是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看到鬼島2個字就很賭懶

自己心中有鬼 看甚麼都像鬼!!

你要說鬼政府鬼公司鬼甚麼的請盡量

但別說我住的島是鬼島!!
給樓主

不用想太多騎就對了

只是要有點覺悟

重車的興趣很容易中毒改不掉的

然後要準備一些摳摳敗家

安全帽可能家裡會越來越多頂

手套顏色越來越多


至於你那些反對的朋友

當你騎著GSX-R600之類的你想要的仿賽車

出現在他們眼前時就會自動閉嘴了
自己去租來騎看看不就知道誰比較壞了,如果依開車的習慣騎重機,怕可能沒幾個能回來發文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sendoffy wrote:
機車屬於什麼車呢?恐怕很多死老百姓都搞不清楚

連行政官員自己都搞不清楚的東西,就別指望老百姓能搞得清楚了


天天吃阿鈣 wrote:
看到鬼島2個字就很賭...(恕刪)

啊不然你以為前面幾位說台灣是鬼島的人自己就很樂得住在個鬼島上喔?
先搞清楚人家批評的對象是誰吧
Live long, and pro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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