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斌 wrote:
回moon7th ...(恕刪)


恩~可能我表達的意思不夠完整,
以致您誤會我的意思,抱歉,小弟表達能力不好,見諒~

您說的:有時車況,確實要依現況馬上做出判斷

我一點也不反對,小弟在回文的內容也沒有提到這點是錯誤的,
正確來說,小弟的回文重點跟您說的這點沒有太大的關係,
我說的是"高速公路行駛原則",跟您遇到的這種車況沒有關係,
也跟您開在哪個線道沒有關係,而是你只要開在高速公路就要遵守這個原則。



<1>[在高速公路上 速限是參考值] 不應光明正大的po在討論上

這點我是覺得,速限是參考值本來就是事實,為什麼不能光明正大的討論?
主要是要了解為什麼速限這麼定,而不是討論速限就是要討論超速的合理性。

速限是參考值,不代表你就可以隨便超速,
我的原則也是:超速是違法的,大部分的超速情況也是危險的,
一般的情況都要依速限行駛,但是有些特別的情況,就不能墨守成規,
(像您說的有些車況要馬上做出判斷加速,有些車況你要速度跟著大家的速度一起提升)



<2>若別人都違規超速,難道你也要跟進嗎

當整體車流的速度提升(換句話說,當大部分的駕駛都超速),
沒錯,你要跟著超速,以維護自己的安全,

開得慢,一定比開快車要安全很多
這個前提要建立在,大家都開得慢

如高速公路限速100KM,
最低速限60KM已經算是超低速的慢了,(速度差為40KM)
所以當整體車流超速到140KM(大部分的用路人),
相較你開100KM對整體車流來說就是超低速了(速度差一樣為40KM)

所以重點是整體車流的速度,
如果車陣中只有兩三人超速,那當然不用跟進違法,相反的要對他們的超速行為給予譴責
但是如果整體車流因為大家都超速,那你就要跟著超速,並小心駕駛,以維護自己的安全



同理,所以開車時,剛好別人都超速違規,那你當然也可以是,
避開當下車流,不要讓自己身在危機中
(若你也跟著一團超速車流中,不是也跟在危機中嗎)


這裡的重點是如何避開車流?
當在車陣中大家都超速(時速約140KM),你避開車流的方式只有兩種,

1.開的比車陣快,搶在車陣前面,那你的速度就要高過140KM,實在是非常危險...

2.開的比車陣的速度慢,讓車流先行通過,但如果像你講的100KM,那對車陣來說就是超低速了...
且你後方的車流都以130~140KM,從你後方跟上,你開100KM會非常危險...

兩種狀況都極端的危險,所以正確的做法是,先加速到140KM,與車陣同步,
如不想開那麼快,先切到外線道,以相對"較慢"的速度,(如125~135KM)
慢慢的遠離這股超速的車流,然後等車流速度減慢至100KM,你再開100KM
才是正確的做法。

所以套用在你的例子,當今天大家都在搶劫,重點是你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而不是有沒有跟著違法搶劫。

當大家都超速,你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而不是把重點放在有沒有違法超速,或是開慢就是比較安全上面~

希望這樣的解釋您能理解^^

Hsin-Ning wrote:
有一次坐日本朋友的車...(恕刪)


完全說到心坎裡了

還是大大文筆比較好,簡單的敘述就能完全表達要說的意思~



在台灣要宣導"整體車流速度"似乎很難...
因為大家根深蒂固的概念就是"慢就是絕對安全"
加上開車會注意"路況"的駕駛人不多...

唉...台灣的交通...還有很多要努力的地方~
★╮真♂水瓶獅子╭☆ wrote:
0_0:不好意思!我...(恕刪)


我想大家還是好好的向台灣的政府爭取一條無速限的高速公路才是王道啦,順便爭取一條龜速的高速公路好了,這樣大家就不會再這裡口水噴過來噴過去的,如果政府能善用我們繳的牌照稅及燃料稅的話,我想就不會有這的文章了不是嗎?所以千錯萬錯都是台灣政府的錯啦
moon7th wrote:
2010-06-22 17:06 by moon7th


恩~可能我表達的意思不夠完整,
以致您誤會我的意思,抱歉,小弟表達能力不好,見諒~

您說的:有時車況,確實要依現況馬上做出判斷

我一點也不反對,小弟在回文的內容也沒有提到這點是錯誤的,
正確來說,小弟的回文重點跟您說的這點沒有太大的關係,
我說的是"高速公路行駛原則",跟您遇到的這種車況沒有關係,
也跟您開在哪個線道沒有關係,而是你只要開在高速公路就要遵守這個原則。



<1>[在高速公路上 速限是參考值] 不應光明正大的po在討論上

這點我是覺得,速限是參考值本來就是事實,為什麼不能光明正大的討論?
主要是要了解為什麼速限這麼定,而不是討論速限就是要討論超速的合理性。

速限是參考值,不代表你就可以隨便超速,
我的原則也是:超速是違法的,大部分的超速情況也是危險的,
一般的情況都要依速限行駛,但是有些特別的情況,就不能墨守成規,
(像您說的有些車況要馬上做出判斷加速,有些車況你要速度跟著大家的速度一起提升)



<2>若別人都違規超速,難道你也要跟進嗎

當整體車流的速度提升(換句話說,當大部分的駕駛都超速),
沒錯,你要跟著超速,以維護自己的安全,

開得慢,一定比開快車要安全很多
這個前提要建立在,大家都開得慢

如高速公路限速100KM,
最低速限60KM已經算是超低速的慢了,(速度差為40KM)
所以當整體車流超速到140KM(大部分的用路人),
相較你開100KM對整體車流來說就是超低速了(速度差一樣為40KM)

所以重點是整體車流的速度,
如果車陣中只有兩三人超速,那當然不用跟進違法,相反的要對他們的超速行為給予譴責
但是如果整體車流因為大家都超速,那你就要跟著超速,並小心駕駛,以維護自己的安全



同理,所以開車時,剛好別人都超速違規,那你當然也可以是,
避開當下車流,不要讓自己身在危機中
(若你也跟著一團超速車流中,不是也跟在危機中嗎)

這裡的重點是如何避開車流?
當在車陣中大家都超速(時速約140KM),你避開車流的方式只有兩種,

1.開的比車陣快,搶在車陣前面,那你的速度就要高過140KM,實在是非常危險...

2.開的比車陣的速度慢,讓車流先行通過,但如果像你講的100KM,那對車陣來說就是超低速了...
且你後方的車流都以130~140KM,從你後方跟上,你開100KM會非常危險...

兩種狀況都極端的危險,所以正確的做法是,先加速到140KM,與車陣同步,
如不想開那麼快,先切到外線道,以相對"較慢"的速度,(如125~135KM)
慢慢的遠離這股超速的車流,然後等車流速度減慢至100KM,你再開100KM
才是正確的做法。

所以套用在你的例子,當今天大家都在搶劫,重點是你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而不是有沒有跟著違法搶劫。

當大家都超速,你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而不是把重點放在有沒有違法超速,或是開慢就是比較安全上面~

希望這樣的解釋您能理解^^



所以你認為限110時

當別人車流都開到140的話

你也要開到140左右嗎????

為何不能避開 去開你的100-110,開穩自己的車

(我說的"避開"是先避到慢車道)

你說:
1.開的比車陣快,搶在車陣前面,那你的速度就要高過140KM,實在是非常危險...

2.開的比車陣的速度慢,讓車流先行通過,但如果像你講的100KM,那對車陣來說就是超低速了...
且你後方的車流都以130~140KM,從你後方跟上,你開100KM會非常危險...


限110,開100在慢車道,不要 去和超速車一起 超速違規 會非常危險 !!

別人會因你限110,開100 就去撞你嗎????

你怎麼講 一起超速違規開到140的是較安全 ~~~

150~160車禍致死率是 100% 呀 ,開140 車禍不死也半條命呀 ~~


你繞了一大圈,還不是我一開始問的那句

--->[當別人超速違規時,為何也要跟著一起超速違規 ?]

你的理由是別人超速,為了安全,所以要跟上車流一起超速違規 .是吧 ?

哈,不知要如何講.....


若開140, 一般車開100,[完全停車]完整時間要45-48公尺

算46公尺好了 (踩死煞車)

正常人反射時間 (眼-->腳) 1.7秒

開100,1秒為27公尺


所以前車車禍,你要煞停的反射時間距離 27+(0.7*27) =27+18.9 =45.9公尺

45.9公尺+ 46 (踩死煞車) =91.9公尺-->反應+停住車 =91.9公尺

這還是開 100哦

若照你說的開 140 ,那就是 1.4*91.9 =128.66公尺

若照你 [為了安全,所以別人超速違規時,要跟上車流一起超速違規] 的看法

那發生車禍時

每台車都 "撞"在一起了

因,為了跟上車流,每個人都

--> 車 (安全距離) 車 (安全距離) 車 (安全距離) 車 (安全距離) 車.....


後果不敢想像

除非 車 (129公尺) 車 (129公尺) 車 (129公尺) 車 (129公尺) 車

但,你自己想想,有可能車和車距 129公尺嗎


超速 就是 違規

超速越快 發生危險機會 和 致死率 都會 提高



請不要 " 合理化 " 違規超速

以免讓較搞不懂的人,跟著你的論點去做

別人若發生車禍你會負責嗎!?



搞不懂怎會有人可以把 為跟上車流而 違規超速

都可以去 " 合理化 "



這種事,私下開車是你的自由

但,怎會去 提倡

為跟上車流而 ==>違規超速



今天在內側車道遇到龜車時速90

之後就開到旁邊跟他並排 看看是車主長什麼白痴樣

沒想到龜車越來越快居然開到快120

或許龜車車主只是欠溫暖 靠近一點 讓他取暖一下 馬上加速給你看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文斌 wrote:
所以你認為限110時...(恕刪)


看來我還是解釋得不夠清楚...抱歉...

我所假設的情況是,整體車流的速度提昇,
也就是說大部分人都超速到140KM(包括慢車道上的車輛)
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你就算在慢車道開100KM也是非常危險的

你所計算的煞停安全距離公式是個大約值,每台車的制動系統不同,
這裡就以你所計算的公式為基準,假設你計算的公式是正確無誤且符合事實的
以這個標準為前提,才能在往下說,

這裡為什麼說要跟上車流的速度?
大家都開140KM,為什麼要跟著超速到140KM?
最大的重點,就是要避免車禍的發生~

別人會因你限110,開100 就去撞你嗎????
不是說一定會撞你,而是在這種情況下,車禍的發生率會因為你開100KM而提高

假設今天高速公路上不管哪一線道,
大家都超速開到140KM(整體車流速度為140KM),你堅持開100KM開在慢車道不超速,

因為後方車流速度較快,看到你開100KM,很有可能來不及煞下來,
就像你說的速度越快,煞停的距離就越長,反應的時間也越短

你後方的第一台車可能會因為與你的車距快速接近,而知道你的速度太慢,
他只有兩種因應的方式,

1.減速至100KM - 這對後方車輛來說比較危險,因為如果後方車輛的速度為140KM
但是當他發現你的速度只有100KM的時候,通常還要一段反應時間,
加上他踩煞車也要一段反應時間,以及140KM降速沒有100KM降速來的那麼快,
所以他很有可能從你的後方直接A上去,
如果他今天成功快速的從140KM降速到100KM,
或許他不會直接撞上你,但是他後方的車輛A上來的機率卻是大大的增加的,
(因為他後方的車輛車速也要從140KM降到100KM,但是反應時間更短)
所以這種狀況很危險。

2.變換車道 - 如果後方車輛因為你開太慢,因而變換車道,你的車輛就很危險,
你後方的車輛變換車道後,他後方的車輛一樣會依140KM的速度與你貼近,
但是他後方車輛反應的時間會變得更短,A上你的車的機率會更高,
因為你後方的後方車輛,會因為你後方的車輛忽然變換車道,
而"忽然"察覺你的車速過慢,以致他會閃避不及。
所以這種狀況一樣很危險。



所以說,跟上車流的速度才是安全的,為什麼?
就是要避免車禍~
唯有你的速度提升上來,車禍的機率才會變小,
是為了保護你自己,也為了保護他人。

因為就像你說的,100KM速限下,發生車禍就非常危險了,
更何況是大家的速度是140KM,發生車禍就更不得了的,
因為140KM下的煞停距離絕對會拉長,
所以更加不能發生車禍。
140KM的速度下發生危險機會和致死率都會提高
(就像你說的150KM~160KM下發生車禍,致死率有可能到達100%)
所以不要因為你的車速過慢,把危險機會再往上拉...

所以說標準的作法為:
先加速到140KM,與車陣同步,
如不想開那麼快,先切到外線道,以相對"較慢"的速度,(如125~135KM)
也就是說你的車速與車陣的車速速度落差不能那麼大,
然後慢慢的把車距拉大(就像你說的140KM的煞停距離為266公尺)
慢慢的遠離這股超速的車流,然後等車流速度減慢至100KM,你再開100KM
才是正確的做法。

以上說的並不是要把"超速"這件事合理化,
最主要的重點是"跟上車流速度才是較安全的,開的慢不是一定安全的"這個觀念是正確的。

當然我之前的回文也說過了,
要發生高速公路上的大部分駕駛都超速到140KM機率是非常低的,
(至少在台灣是非常非常低的,因為大部分的駕駛會把速度拖慢到90KM以下...)
可能你我這一生在台灣都碰不到,
所以在台灣開車,原則上,大幅超速就是要受譴責的。

但是如果今天很不幸的(或是說很幸運的)讓你碰到這種"大家都大幅超速的情況"
請記得跟上車流的速度,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避免車禍的發生,才是這種極端特殊情形下的首要任務。
而不是因為怕開太快"可能"會增加肇事率,就開慢,
反而會大幅增加肇事的機率。
千萬不要本末倒置~

moon7th wrote:
2010-06-22 21:34 by moon7th


看來我還是解釋得不夠清楚...抱歉...

我所假設的情況是,整體車流的速度提昇,
也就是說大部分人都超速到140KM(包括慢車道上的車輛)
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你就算在慢車道開100KM也是非常危險的

不要"合理化"超速違規

那你有合理數據或相關報導....去證明跟上140車流比較安全嗎?

或限110,開100還閃到慢車道反而是較危險的嗎??

還是都是你自己的認為而己????




你所計算的煞停安全距離公式是個大約值,每台車的制動系統不同,
這裡就以你所計算的公式為基準,假設你計算的公式是正確無誤且符合事實的

去多看看汽車雜誌吧,車子在評比時,大多會比到制動力

好一點的車才會有100-0 可在45-46中間停下

較不好的其他車是46-48公尺

書上有



以這個標準為前提,才能在往下說,

這裡為什麼說要跟上車流的速度?
大家都開140KM,為什麼要跟著超速到140KM?
最大的重點,就是要避免車禍的發生~

別人超速違規

要避免車禍的發生

應是要"提倡" 超速違規的人,守規則才是吧!!

怎會反過來去"提倡" 大家一起 超速違規 跟上車流!!


別人會因你限110,開100 就去撞你嗎????
不是說一定會撞你,而是在這種情況下,車禍的發生率會因為你開100KM而提高


如何說????

有相關 數據 或 報導 ?

還是只是你自己看法?

若別人超速,別人超車而車禍的發生率,那是他們

和你限110,開100 又開慢車道有什關係??


假設今天高速公路上不管哪一線道,
大家都超速開到140KM(整體車流速度為140KM),你堅持開100KM開在慢車道不超速,

因為後方車流速度較快,看到你開100KM,很有可能來不及煞下來,
就像你說的速度越快,煞停的距離就越長,反應的時間也越短

你後方的第一台車可能會因為與你的車距快速接近,而知道你的速度太慢,
他只有兩種因應的方式,

1.減速至100KM - 這對後方車輛來說比較危險,因為如果後方車輛的速度為140KM
但是當他發現你的速度只有100KM的時候,通常還要一段反應時間,
加上他踩煞車也要一段反應時間,以及140KM降速沒有100KM降速來的那麼快,
所以他很有可能從你的後方直接A上去,
如果他今天成功快速的從140KM降速到100KM,
或許他不會直接撞上你,但是他後方的車輛A上來的機率卻是大大的增加的,




(因為他後方的車輛車速也要從140KM降到100KM,但是反應時間更短)
所以這種狀況很危險。

所以更要 "提倡" 超速違規的人,守規則才是吧!!

而不是 本末倒置

怎會反而去提昌 對的人 去做 違規的事吧


開140 降到100 ,反應時間是變長才對,怎會是更短




2.變換車道 - 如果後方車輛因為你開太慢,因而變換車道,你的車輛就很危險,
你後方的車輛變換車道後,他後方的車輛一樣會依140KM的速度與你貼近,
但是他後方車輛反應的時間會變得更短,A上你的車的機率會更高,
因為你後方的後方車輛,會因為你後方的車輛忽然變換車道,
而"忽然"察覺你的車速過慢,以致他會閃避不及。
所以這種狀況一樣很危險。



限110,開100又在慢車道,算慢呀......

.....以致他會閃避不及...

對,所以超速是很危險,會因別人守規則開車又避開到慢車道去了

你却還要超速 而 要超來超去

真是10次車禍9次快

所以要提倡 [不要超速違規]

而不是提昌[大家一起跟著前車車流,一起超速違規]




所以說,跟上車流的速度才是安全的,為什麼?
就是要避免車禍~
唯有你的速度提升上來,車禍的機率才會變小,
是為了保護你自己,也為了保護他人。


保護你自己,也為了保護他人

所以更要提倡 --->不要超速違規

而不是提倡大家一起超速違規

大家都按規則走,車禍的機率才會變小吧....

怎會是提倡大家為跟上超速車子而一起超速違規

大家都守規則下的車流 ,才會讓 車禍的機率才會變小 ~~~~




而不是去跟超速的車流


因為就像你說的,100KM速限下,發生車禍就非常危險了,
更何況是大家的速度是140KM,發生車禍就更不得了的,
因為140KM下的煞停距離絕對會拉長,
所以更加不能發生車禍。
140KM的速度下發生危險機會和致死率都會提高
(就像你說的150KM~160KM下發生車禍,致死率有可能到達100%)
所以不要因為你的車速過慢,把危險機會再往上拉...


完全不知你在說什麼

你也同意 150KM~160KM下發生車禍,致死率有可能到達100%

但又說 [不要因為你的車速過慢,把危險機會再往上拉]

限110,開100又開慢車道

會比 超速違規開140的車 一直超守規則的車 而危險機會還高

是 超速違規 發生車禍危險機會 高吧

你說:
[因為140KM下的煞停距離絕對會拉長,
所以更加不能發生車禍。]


所以你更不能 "提倡一起超速違規" 呀....



真是不知你在說什麼

怎會把 "危險因子" 是----> 超速違規的車

却可以說成 限110,開100又開慢車道的車是 "危險因子"






所以說標準的作法為:
先加速到140KM,與車陣同步,
如不想開那麼快,先切到外線道,以相對"較慢"的速度,(如125~135KM)
也就是說你的車速與車陣的車速速度落差不能那麼大,
然後慢慢的把車距拉大(就像你說的140KM的煞停距離為266公尺)
慢慢的遠離這股超速的車流,然後等車流速度減慢至100KM,你再開100KM
才是正確的做法。


[正確的做法]----->提倡 不要超速違規

提倡 大家都守規模開車 才對吧!!


以上說的並不是要把"超速"這件事合理化,
最主要的重點是"跟上車流速度才是較安全的,開的慢不是一定安全的"這個觀念是正確的。

但是開得快 (限110 開140)一定又比 慢車 (限110開100又開慢車道) 危險吧

當然我之前的回文也說過了,
要發生高速公路上的大部分駕駛都超速到140KM機率是非常低的,
(至少在台灣是非常非常低的,因為大部分的駕駛會把速度拖慢到90KM以下...)
可能你我這一生在台灣都碰不到,
所以在台灣開車,原則上,大幅超速就是要受譴責的。

但是如果今天很不幸的(或是說很幸運的)讓你碰到這種"大家都大幅超速的情況"
請記得跟上車流的速度,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避免車禍的發生,才是這種極端特殊情形下的首要任務。
而不是因為怕開太快"可能"會增加肇事率,就開慢,
反而會大幅增加肇事的機率。
千萬不要本末倒置~



你到底有沒有看清楚呀



A車:限110開140,

B車:限110,開100開慢車道

大幅增加肇事的機率是A還B呀 !!??

A車開快 要去 超B車

超來超去,只是增加自己A車的 肇事的機率


怎會是B車


肇事率高的一定是超速的那些車子





如果今天很不幸的(或是說很幸運的)讓你碰到這種"大家都大幅超速的情況"

請記得避開,不要傻傻跟進或搶快

在安全下避到慢車道去,開穩自己的車


不要傻傻一起超速

若前有狀況,很容易因過快,而煞車不及 (狀況如:大煞車皮,掉落物......)

或過快而反應時間不夠.......

變連環車禍








sscbeach wrote:
2010-06-20 22:31 by sscbeach
這位大大說的 我虛心接受

最後兩句 我想表達的是 速限是死的 有時 是要看外在狀況去應變的

跟上車流速度 是讓自己不會過快或過慢 這樣 相對而言 是安全

當然不是大家都130 140是 至少別過慢跟過快

限速一百 車少 大家開110 120正常啊 ...

跟上車流 是跟上大部份的車子速度

如有誤會 請見諒


你說的,也沒錯,要應車況去做判斷

但我覺得要指責的應是

大卡限90,還硬要超車的大車

而不是限100開90在慢車道的車

若都90左右,那大卡在急什麼!!

開車和走路本就是有快有慢

不能因自己想快,就忽視別人安全

應是大車的問題較為大
moon7th wrote:
完全說到心坎裡了還是...(恕刪)



我個人認為最最~~最危險的駕駛是行駛內側車道一直在看自己有沒有在速限內, 如果超過一點又要踩煞車, 還要一面算跟前車的安全車距, 不時還要面對後車的挑戰, 內心起伏不定.
如果跟大家的開車邏輯不一樣, 又開在快車道的話是蠻危險的.

補充一下. 還有一種也是危險, 切換車道不會看後方來車, 或是算不準後方來車的車速, 硬要切換車道.
高速公路三線道時速規定已經很清楚了! 大車限速90,中線100,超車道109(寬現值少1). 三線速差皆有10公里,依據死板交通法規提供給"所有的堅持依照速限行駛的用路人(包含老弱婦孺)高速公路怎麼會快不起來真是匪夷所思! (ps:擔心受怕者請開最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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