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akaho wrote:看到你和其他網友的回...(恕刪) 台灣就是有太多像你這樣子的人 只要是大車撞到小車 大車就一定錯而且法官跟著幫忙 因注意而未注意 這是甚麼狗屁理由行動中的車子能要停止就停止嗎? 反應要時間 煞車有慣性每個人就應該遵守角通號誌 該你走就是你走 別人不守規矩 被撞到你活該不然就不用交通號誌 不用法規 每個人隨時眼觀四面 耳聽八方的開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