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重機發生車禍 對方的估價單金額超高 請教該如何處理

JJJJDN wrote:
你是小車 他是大車...
你撞出去 飛的比較遠...
去告他 刑事 意外傷害吧...
看他願不願意和解...

重型機車 比照 汽車...
上法院 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車 應禮讓 小車...
您 的勝算 不小...

大車撞小車,大車必定錯~這種觀念,基本上錯得離譜,
也是台灣交通會亂的幕後推手之一,在2010年的今天,
這種東西就不要再拿出來繼續推廣了吧...拜託...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鑑定的結果多半還是樓主是主因
不過..還是上法院判吧
這樣對樓主最有利

38萬
零件以折舊來算..5年以上..幾乎都不到一成了
就算是改裝品..他也要提出當時改裝的發票或該品的製造年份或購買時間..來證明他的年份..
才有辦法計算折舊..
不然
還是以車齡來算

再加上工資..
然後再依肇責分攤..
樓主自己算算看..
這樣樓主的賠償金額最小
上法院..金額才拉得下最低

以這樣的心態去解決問題
對方也比較不會以少報多..或是小傷大整理..因為賠的錢不夠..剩下的他也要自己出..

調解..以這個案子來說..去聊聊天可以..要有結果..很難


mike911829 wrote:
小弟三星期前 騎乘小...(恕刪)


我看到這台機車我只是覺得這台車改的真沒品味....
我想車主也不怎麼有品味吧....

而且看板主車子的損傷程度撞擊力道一定不小,一定超過這小巷子的限速了.....

版主加油....
evan5760 wrote:
我看到這台機車我只是覺得這台車改的真沒品味......(恕刪)


一台經典VMAX都可以被說的沒品味
不如請這位網兄發表一下您心目中的有品味改裝,或是您的愛車貼圖
好讓大家膜拜鑑賞,看看什麼才叫有品味的車!
本文所載資料僅供玩笑,並無影射任何人,事,物之用義。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dxchen wrote:
一台經典VMAX都可...(恕刪)

不知道他的高手到底是改得多有品味..我也好想看一下什麼叫做有品味的改裝...
台北@小偉 wrote:
不知道他的高手到底是...(恕刪)


謝謝您去挖我的舊文.....

除了"Ma Da 線、普盤(珠)、離合器、皮帶、大燈罩、輪胎"我的高手是原廠零件...

這題車不是改過了嗎.....那個合格邊緣的排氣管,還影粗曠到不行的前避震
還有怪到不行的椅墊和一張模明其妙的蠍子貼紙....

如果說這是原廠車那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這題車台灣會少了...
我也很喜歡欣賞重車...不過..這種車我實在不怎麼覺得他好看....

可能我的眼光比較奇怪吧0.... = =
法律面我不懂~

但就已改裝品來說...

這位車主肯定非常顧車!!

且...這些東西我想都是下定單才由海外引進!!
像O老師跟OVER腳踏總成,K工廠排氣管,!!


根據我對改品牌的小小認知...這台花的價格因該是超出你的想像!!!

如果...對方要你"恢復原狀"...我認為...會超出他所開的金額!!

樓主...我只能說...與你發生事故的是台...黃金魔鬼
加油...好好談吧!!
(V-MAX俗稱大魔)

買車容易養車難...錯!!!車不難養...難養的是自己的心!!(現在騎著大狼...又看著大羊...)真...馬德烈...
steve_su wrote:
請仔細看一下樓主的文...(恕刪)


HundredForty wrote:
對阿...兩台都是直...(恕刪)


嗯嗯~~我是看錯了~~
樓主並不是轉彎車~~樓主與重機車主皆為直行並交會於撞擊處~~
不過........這應該也不會影響路權歸屬~~
因為在無號誌交叉路口~~需"禮讓"右方來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或兩線均為幹線道或支線道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者。


嗯嗯~~我不再對事故責任多說了~~樓主送鑑定吧~~
我看照片~~兩向皆無紅綠燈~~交通事故圖~重機行駛的路線較寬~~
品味是吧....

那二根前岔 , 就比國產機車貴上太多了......什麼叫品味??
ballcat wrote:
品味是吧....那二...(恕刪)

你要講什麼就明講~~不要在那含含糊糊~~
樓主是在討論責任歸屬~問問大家的意見~~

很多物品就是以供需跟取得難易度來定價格~~
就像有人喜歡改裝自己汽車一樣~~
改個晶片也要以數十萬計算~~那也是車主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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