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陷入"標線"的迷思違規停車的處罰依據不單單只是"標線"而已只要符合違規停車的要件..都可以逕行舉發..甚至是移置保管..標線只是其中一種處罰要項開不開單而已...1.樓主停車的位置..對向是停車場..還是出入口2.這個地方前後都是彎道3.這個地方也有一點坡度不過..樓主既然已經解決了..大家也不用再想太多
事實勝於雄辯..只要有照片佐證證明沒有黃線即可,誰會了解以前是否有黃線或是更改規劃,只能怪施工單位銜接性工程沒做好,政府沒做好的事卻要百姓買單,有天理嗎????偷懶單位一點檢討都沒有,檢舉的更是偷機取巧....怕影響交通可設臨時告示牌即可,擺明把百姓當提款機..陷阱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