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開路肩被開罰單 --> 有人跟我一樣嗎?


cyyang99 wrote:
先聲明, 我知道開路...(恕刪)


很奇怪

明明就是已經違規了

被舉發

不開心

說警廣廣播可以走路肩

走了

被告發

說告發的人大頭症

自己才大頭吧

那警廣

請大家遵守交通規則時

大家是耳朵長包皮喽???

違規就違規

不爽

就不要違規嘛!!!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新聞不是有報了,有人用行車紀錄器報上去的,不只開你這台....



老話一句 活該, 還來這邊取暖,不爽就別違規!


在補充一點 ,別人排隊,你插隊,你當別人是傻子啊! 死好!
甩尾甩翻車汽車模型領域http://tw.myblog.yahoo.com/a86868686
沒有那個屁股, 就不要做那種事..


被開, 還到這裡說話. 現在的人的觀念.......

應該不是惡意的,只是心存僥倖罷了,反正路上大家都這樣
基本上樓主應該是會錯意了,應該只是事故現場可以開放路肩繞過去。

原本前面塞車的已經在排隊繞過事故現場,像樓主這樣早早就走路肩,那不是更塞

而且還妨礙警車救護車及其他事故處理車輛的動線。

我也認為樓主會錯意了,
這種錯每個人都可能會犯,
畢竟大塞車時,心情都不太好,
不小心突槌一下,幾千元就飛了!
但是怪罪檢舉者就值得商榷了,
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成功的機會。
如果有那麼多人會錯意,
可能就要確切了解一下,去警廣把錄音調出來,
到底是發訊息的人的問題,讓人誤解;
還是接收訊息人都太笨了。
真的是開放路肩, 有新聞為證, "約25分鐘後先開放路肩通行,後方車陣回堵至少10公里。"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1/15/n3143577p.htm

而且有聽警廣的都有聽到"開放路肩", 所以不用吵了, 趕快去申訴吧!
cyyang99 wrote:
先聲明, 我知道開路...(恕刪)


把此篇弄到新聞去

我想....

但警廣怎有權說開放路肩?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關於樓上提到的新聞:

.......事故發生後,拖板車上滿載的H型鋼梁散落一地,國道公路警察局第3警察隊泰安分隊緊急全線封閉,約25分鐘後先開放路肩通行,後方車陣回堵至少10公里。......

只是指事故現場原先封閉的路段開放路肩通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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