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 你車停這樣也太.....

samuraistyle wrote:
這一幕


閃阿伯時...(恕刪)


我覺得樓主還是有注意安全的 , 真的不注意的是看到阿伯後就直接往左或往右繞過 ,根本不會煞停

樓主看到阿伯的反應是先煞停等了一下 , 應該是這時有先確認後方來車位置夠不夠他往右偏來繞過 , 後方廂型車看來也沒因此嚇到

那種把道路當空地 , 不管道路標線跟方向的阿伯(or 阿桑) , 路上其實還蠻常見的 ,只能自己多小心了...
本來就該砲
這種駕駛方式
只能說哪天摔車也是你活該
mickeywong wrote:
快車道地上禁行機車寫那麼大字看不到是瞎子嗎?

有一點要提醒大家,桃園縣的禁行機車標線號誌都是違反交通部規定設立的!

依照交通部的規定,第三線道才可以禁行機車,不過在桃園縣是第二線道就禁行機車了!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01上用鍵盤騎車的人真多
最好都是不會同車道超車、不路肩超車、時速只騎30(可能還會被砲 你騎好快)、不變換車道
每次看完類似的影片,總會想起國家地理頻道(應該是吧?)所說的「每個事件都是由一連串的問題所造成的」(正確的說法沒記,但意思是一樣的),還有覺得自己真的是「卒仔」。

一、阿伯違規左轉(雙黃線)
二、汽車不讓道(直行車優先),讓阿伯卡在車道之間
三、樓主一下子從中間車道(最外側停滿了車)從最右邊換到最左邊,視線被前方小貨車擋住,也未跟隨一下確認前方狀況,就想要從車道中間穿出。

以上的情形只要有一個不存在,就不會發生這個緊急情況。樓主責任為0嗎?我個人認為,雖然沒有三、四成,也有一、兩成。我一直很想知道,為什麼樓主都可以「認為」前方都不會有什麼突發情形,就是一氣呵成的完成換車道及超車的流程。我都是很「卒仔」的跟在前車最左邊(儘量不突出太多),等確認左側沒有情狀況後,才換到兩車道之間或是超車。我也很想像樓主一樣,很流暢的完成換車道及超車的流程,但是我一想到可能的情形,我就軟掉了........
教育失敗,
騎車亂鑽不守規矩,
裝行車紀錄器路下自己惡劣行為,
還PO上01指責別人,
自己行為不檢點還理直氣壯,
一篇不夠再一篇,
連"子彈打中毛"都看不下去出來砲你了,
你知道他是誰嗎?


galant0157 wrote:
教育失敗,騎車亂鑽不...(恕刪)


他誰?? 註冊日期: 2011-03-02 <--- 沒註冊多久啊
說別人教育失敗,那你又多成功

我也沒有指責別人怎樣只是單純把畫面PO上來而已
況且我也不認為有"亂"鑽
你去google map找那邊的地圖出來看就知道為什麼我要往左靠了

如果這樣叫亂鑽的話那台北沒有一個人騎車是正常的
以我每天上班必經之路來看
這速度真的不快
只不過後面你可以跟在車後過
可以不要鑽車....
這行為像跟在公車後面公車往左開
你往右閃卻發現右邊有違停是一樣危險
請遵守左側超車
並且不要在車陣中穿梭

除了會被其他駕駛人討厭之外
也讓自己更加的危險
Cromarti wrote:
怎麼又是取暖片啦




拜託一下 撞下去再來PO好嗎




既然他違規 你就給他撞下去 他違規 是他要賠你




有總就撞下去





我笑你不敢
...(恕刪)

你很多文都這樣回
尊重一下發文者好嗎?
(先不討論樓主個人行為)

人家PO影片
是那裡惹到你了?


對方違規在先
你故意撞下去
也不一定會0肇責
台灣的法灣常常亂判
還有誰那麼有閒每天在那邊碰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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