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打中毛 wrote:
按喇叭,不就表示我已經看到你、注意到你,提醒你注意了嗎?
...(恕刪)
所以我認同樓主那樣按喇叭阿(也有人不認同)
我的意思是說
台灣有一堆法官
會給你判這一條
然後對方機車騎士又受傷
慘囉
CrazyShark wrote:
我每天都開2個小時以上的車啊,
這種東西就是要一再的討論,
一再的講,
才會有改善,
你不講,
我不講,
這種情況慢慢就會變成是對的,
大家都可以一起這樣騎車,
台灣的交通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亂"
剛剛開車打方向燈要變換車道,
右後方那台車離我應該有30公尺遠,
他還給我大腳加速,
不誇張,
就是用0-100的那種加速衝過來,
一堆人也是看到方向燈就加速,
完全不懂什麼叫"禮讓"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