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定義 紅燈=stop 此時左轉右轉都是不行滴樓主該不會定義錯誤 紅燈=go (F1是紅燈亮完滅了起跑 一般道路不是這樣子的)所以還是直接認賠殺出吧 不要再上訴了紅燈就是標示 沒有標示不清的問題法官應該是有點憤慨才會脫口而出 ~~~ XX活該後面應該補一句 萬一發生事故 被撞或是撞到的人 才真是衰到爆爆爆爆
現在這年頭,違規的人講話特別大聲這讓我想到當初新聞講...警察開紅線停車的人,違規民眾還怪警察態度太差???有本事就不要違規再來大聲吧~樓主講的【紅燈】左轉.....這有什麼好上訴的?路口標示不明?那請po張照片讓各位鄉民討論怎麼標示不明吧!
xbokx wrote:5/12為了我3月被...(恕刪) 如果我是法官,我也會講同樣的話,違規就違規,紅燈左轉有啥好解釋的阿條子又不是吃飽閒閒無聊陷害你張1800的小罰單(上01不講清楚就來取暖通常會被砲得很慘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