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紀錄:一台車拖走只要53秒,台北市的公務機關辦事效率之高!

53秒應該算是拖吊業裡不算快的記錄吧
還應該排不到脫掉排行榜前五吧

dj4311 wrote:
蠻好奇你付了多少錢呢...(恕刪)


總共付了$1600~(外加小黃的費用$110)
停車違規罰單是600,其他的應該是給拖吊業者的!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煩事掛心頭,便是人生好時節。
不及格,要53秒
桃園都要求15秒內搞定一台車

連貨車都拖還有人抱怨送貨延遲客訴貨運公司
因為車被拖造成貨品損壞要求貨運公司賠償。
最後受處分的都是貨車司機。
貨運公司為了這個風險就把運費加到我們消費者身上,難道各位都不想一想到底問題在哪邊呢?

各位想想貨車被拖走到去領車浪費多少時間?浪費的時間可以送多少貨?
貨物因此延遲送貨員因此急著送造成的危險也會提高多少呢?

尤其台北市拖吊太過氾濫,造成這樣影響是料想的到的。
雖然違規不對,但也不能讓拖吊氾濫化。

之前拖吊業者抗議後原本改拖走後可放車後的制度又取消,警方說是為了避免追車危險,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吧!!

若有哪個民代要針對拖吊氾濫過度做整頓,我一定會支持他的

southernho wrote:
是我違規在先,亂停貨...(恕刪)


現在連拖吊都要拼時間~

搞得像進PIT一樣的意思~~XDD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media/albums/?id=100000214185394
政府雙贏(盈)多發牌照將馬路充滿車子 又可收牌照稅又可以拖吊開罰. 既然知道一直發牌照沒停車場所就會造成亂停的現象 為何不獎勵買車時提供有車位證明者. 這樣可以減少路邊變成停車場 或 人 機車 腳踏車 汽車 爭取路權 及 交通安全的 問題. 日本 新加坡 都可以為何不做 政府好像給人賣毒 吸毒 又 可取締當業績. 還有執政級警政署人員要是有常常開罰的話我不相信大家會不守法. 不開罰表面上好像通人情 其時只是在養備用業績. 在台灣真的造成交通亂象問題是政府本身 在台灣大部份的車禍 不是意外 是應該. 大家想想多少 在馬路上違法 違反交通條例 及 安全 的車子機車卡車一堆,警察看到但是視而不見 又沒被開單的一堆. 你想當沒有方便的停車規劃 我們怎麼不會有投機的行為才怪!!!
53秒應該算慢的了....
我多年前在台北火車站附近某速食店(我剛好坐那邊吃東西)
看過一台車..車主下車後一離開到被拖走只有10多秒...車主跑出來都來不及....
太厲害了
台中市我看過兩台停騎樓的車子,兩台拖吊車,只花了30秒左右,而且我發現他們還有一個技巧,就是他們上溜冰鞋前會先把車子一邊頂起鎖好拖一距離再上另一邊的溜冰鞋,車主來了也無法放下,因為他已經先拖離位子了...
我記的以前不是要警察到場後鳴笛,五分鐘後車主未出現,才能拖走?
又是一篇被砲文 ~~~~~~~~~~~!!!! 這種東西就不用說出來了 ^^''''

自我檢討就好囉


這才厲害~但是這是有點久~


4/22 是週五~
貨車格有些是周六
有些則是周日才可停

southernho wrote:
是我違規在先,亂停貨...(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