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frank wrote:
我再加 1 萬買他中間那根....(恕刪)


這樣不太划算喔 中間那根跟海公公的差不多 要用放大鏡找 還花一萬實在是....太貴
總不能說越精緻越貴吧...

duke501 wrote:
這樣不太划算喔 中間...(恕刪)


上新聞了
記者找到他時
不知道他的藉口是甚麼??
憂鬱症?還是甚麼?
大概又是說他有憂鬱症,有精神官能症
請大家給他一個機會
影片中很多人都說下車扁他一頓
但是如果真的下車打了他
是不是反而自己有事
台灣法律本來就很畸形
如果法律有被惡意攻擊後可以反擊的條文
我想很多人大可以馬上採油門給他撞下去
但是台灣法律不是這樣低,以前常常聽到這是鬼島
真的越來越有這感覺

里斯特 wrote:
法律規定?對法律了解...(恕刪)


請你講解一下
如何積極解釋 引用刑事訴訟法之那條規定 將對方強制到案

loveloser wrote:
請你講解一下如何積極...(恕刪)

去問一下,看蓄意殺人這一條
這種人真的很誇張,假如是我油門就踩下去,看誰馬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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