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樣電視就不報導?

我只覺得,這跟兩輪四輪有甚麼關係啊??

大家為何都一定要把焦點放在這上面!?

新聞報不報導,又一定是因為出意外的是騎兩輪的!?



重點就是汽車駕駛人違規逆向行駛,造成這場意外

而不是撞上的是兩輪的重車還是一般機車、腳踏車、四輪的、行人......小貓小狗



影片中汽車駕駛感覺都沒有一點踩煞車的樣子......也不會閃

真的如前面有人說的...這駕照.....用雞腿換來的阿


駕駛人的私德問題
闗四輪、二輪什麼事?
還有每天說自己住的地方是鬼島!!

到底在想什麼啊!!!!!!!!!!!!!!!!!!!!!!!!!!!!!!!

白殺彎 wrote:
我來幫那些 四輪嘴臉...
說實在的 鬼島開放高速公路 我開心又難過 開心的是 鬼島有進步了 難過的是 我不敢上去...
到處都是素質差的四輪車!! 幾條命都不夠賠!!!!(恕刪)

這是真的,總算有大大知道大家苦勸重機別上高速公路的用心...四輪素質差!!素質好的兩輪碰到真的很倒霉...用性命去賠...若跟四輪一樣素質差的上高速違規,被素質差的四輪遇到,可能被逼車玩到死...
請大家多多指教~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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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不能馬上回應你這篇....
bv2pg wrote:
老大
那很明顯是不當超車好嗎
後來之所以會把電線桿給上了

那也是因為車禍失控(恕刪)



你要不要把眼睛再睜大點看清楚

超車在跨越雙黃線時會大腳油門加速超越大貨車吧

我重看了N次 ,我只看到休旅車偏離車道

並沒有看見休旅車和大貨車的距離有拉近的情況


你還能告訴我這是叫" 超 車 " 嗎

明明偏離車道後直直的往電線桿撞去連剎車都沒有
我比較相信是打瞌睡,或是作其他事並沒有抬頭看前車狀況才會造成這場車禍


每天都有車禍,每天有人被撞死,不是只有2輪的才會出人命
不要為了爭辯而爭辯,一點意思也沒有。
我記得之前有人說過機車這樣是在用肉身捍衛路權
人勒?怎麼不出來發表高論呢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怎麼可以會報

有錢人都嘛是以汽車做為交通工具的

那些新聞媒體的高層也一定是如此

汽車族恨不得機車族通通都消失
從一開始跨越雙黃線超車到兩車直接對撞,過程最多不過2秒多

反應稍差一點的人可能真的看到機車就來不及了!

所以不該超車的地方還是別亂超車,不然害人又害己

阿彌陀佛
jackchen wrote:
國道當然會有逆向汽車...(恕刪)


原來國道出現逆向汽車已經是常態了嗎?

為什麼我覺得我們生活的不是同一個台灣? 跑的不是同一條國道?


vicent1230 wrote:
第一, 國道是真的有...(恕刪)


一併附送 新聞都有出現過我當然知道國道曾經有

但是這不是正常常態現象吧?

另外我也不知道你的危險定義是甚麼

在我的眼光裡面 上路就是危險 一般道路尤其危險

我今天走國道的目的基本上就是一趟點對點中長途的移動

高速公路這種封閉 無左右來車 無法迴轉 沒有紅綠燈以及比起一般道路養護好的多的路面

確實是比較好的選擇 能走高速公路為什麼不走呢? 去一般道路不是更容易出意外嗎?


總覺得有點扯太遠 這一篇也不是在討論國道問題吧?

唉 其實有點納悶 老是談意外 意外甚麼的然後反對反對....意外是你汽車在面對嗎?

多一種選擇 重機騎上國道遇到意外是駕駛人要面對 如果覺得這種意外承受不起自然會改走省道或開車

因為選舉投票有可能有候選人買票所以我們全部都應該放棄投票權嗎?
國道重機要上就上吧 請注意以下
但自己要保佑且不要跟在大貨車旁邊或後面
國道上千其百怪都有
我自己在大貨車右後方也可以被他突然掉落的機件K到
那可不是好玩的啊....
引擎蓋前方凹了...前檔也破了
好險沒插進來....
還可以追上去找對方
要是插進來現在可能也不能在這當鍵盤手了
重機不要打到...嚇到一下..一失控..你也救不回來了
還有大客車在你車邊爆胎...那可是車內感受非同凡享
還有右邊車子..突然失控整個往左偏到你的車道...然後撞分隔欄
我一年使用使用高速公路應該沒15次
但可都遇的上上面狀況啊
455
這樣也要硬扯到大重機上國到路權????

請有品點好嗎....

光看到FB上竟然有人下標題"重機撞休旅車".......


果然是一堆人連法規都不懂.....

且某位仁兄,你長官跟你意見相同就是英明喔,要是不同部就....

為啥我一堆朋友都在問哪種可以上國道?
因為短程利用國道拿來通勤,太方便了,且可以省去找車位浪費的時間
危險???
車多路段是能開多少?
國道鑽車縫?是小車多還是大車多?
開放快速到路到現在,大重機A1事故才一件
而國道A1已經發生過多少?.......離題了,趕快轉回正途

我覺得政府除了路權外,現在急迫需要的是"宣導並強力取締違法汽車不當駕駛行為"
由此影片看來,應該更去修法來加重此類惡性重大違規

有人說駕駛以被因業務過失致死起訴.....XXD

你知道這條怎麼判嗎?要坐牢嗎?
不用,判六個月緩刑....

如果政府不想做壞人,那就學環保署,開放檢舉獎金制好了
這樣這些魔人級的才會受到應有的裁罰

不管是汽車或機車
我會裝好行車記錄器,只要有違規就算沒獎金也要一直努力檢舉違規
這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也可以使自己跟別人都有條安全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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