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負責任就負 就是所謂道義責任 會讓人背上莫名的罪行樓主沒有行車紀錄器嗎 幫忙叫119 協助送上救護車 留下聯絡電話 就可以閃了跟到醫院就讓對方家屬直覺你就是肇事者因為我就是這樣被迫賠了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