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白目違規右轉真的很要命!

dreamcalvin77 wrote:
*********以上這些都不是重點***********************

我只是想知道那天 我這樣到底有沒有錯

我車子已經轉彎了 她撞到我左後保桿


其實前面有人舉闖紅燈的例子,例子舉得並沒有錯,那與你的例子道理是相通的.
只是他雖有舉例卻無法明確指出為什麼?
基本上,闖紅燈者,不擁有路權,所以闖紅燈者被撞,還是算闖紅燈的錯.
其立法理由與有個判例一樣;某行人闖越高速公路被撞死,開車者無過失責任.
那就是基於"不可預見"與"信賴原則".
( 開車在高速公路上的人都相信高速公路只給車開,
 並且無法預見前方將有行人闖越高速公路 )
而不是適用"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原則.

同樣的,你違規轉彎,你本身就不具備路權了,
(因為大家信賴你會遵守交通規則,並無法預見你違規轉彎)
所以因你的違規而引起的發生任何事故,你就必須要佔絕大部份的責任.

當然,在現場的時空環境,
人證物證缺乏的情況下,還是有可能會判你對,或是判你錯,
這就要看舉證的證據力道了.
stzer wrote:
其實前面有人舉闖紅燈的例子,例子舉得並沒有錯,那與你的例子道理是相通的.
只是他雖有舉例卻無法明確指出為什麼?
基本上,闖紅燈者,不擁有路權,所以闖紅燈者被撞,還是算闖紅燈的錯.
其立法理由與有個判例一樣;某行人闖越高速公路被撞死,開車者不罰.
那就是基於"不可預見"與"信賴原則".
( 開車在高速公路上的人都相信高速公路只給車開,
 並且無法預見前方將有行人闖越高速公路 )
而不是適用"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原則.

同樣的,你違規轉彎,你本身就不具備路權了,
(因為大家信賴你會遵守交通規則,並無法預見你違規轉彎)
所以因你的違規而引起的發生任何事故,你就必須要佔絕大部份的責任.

當然,在現場的時空環境,
人證物證缺乏的情況下,還是有可能會判你對,或是判你錯,
這就要看舉證的證據力道了.


我沒有違規右轉(那個地方可以右轉)

如果有的話應該也是未禮讓直行車

只是......我都已經轉過去了 她才撞到我左後方

所我我才問這個問題

看來當時沒叫警察是錯的 應該叫說不定那個女生還要賠我一筆

現在說那麼多都是結果論
dreamcalvin77 wrote:
我沒有違規右轉(那個地方可以右轉)

如果有的話應該也是未禮讓直行車

只是......我都已經轉過去了 她才撞到我左後方

所我我才問這個問題

看來當時沒叫警察是錯的 應該叫說不定那個女生還要賠我一筆

現在說那麼多都是結果論


因你在第一頁開頭是key "引申一個問題".
所以在下以為你也是違規轉彎但只是換成被撞而已.
不好意思搞錯了.

若是你與機車間並無安全島,
而且,你有打方向燈指示後方車輛你要右轉了,也不是打了馬上就轉,
並且,該路口沒有特別設置右轉方向號誌或者你已經是依照右轉號誌行駛.
以上的條件都具備的話,
那麼就變成機車要應注意並且能注意,
再看你的圖示,機車的撞擊點在你後方(不管右邊或左邊),皆形成對方追撞你的事故.
恭喜你,你在這起事故責任很輕微(只要車禍發生雙方都有肇責),如此你獲得判賠的機率大大提升!!

stzer wrote:
因你在第一頁開頭是k...(恕刪)


這件事有一陣子了 當時沒處理 我只是想知道

右轉後.....

所以不管後方撞到哪 都是後方的錯(對吧)

如果他是撞到我右邊的話 那就可能是我的錯(對吧)



dreamcalvin77 wrote:
這件事有一陣子了 當時沒處理 我只是想知道

右轉後.....

所以不管後方撞到哪 都是後方的錯(對吧)

如果他是撞到我右邊的話 那就可能是我的錯(對吧)


不對!
是以行進的方向與路權來判定的.
若你沒超速及前述的違規條件狀況下合法右轉,
那警察到場將會先行丈量你們雙方在道路上的位置,
並推斷路權該歸誰的.
因為你畫的圖並不精準,
但若依你畫的圖來講,
你的車頭車身己過轉彎處,所以是對方的錯.
若是同樣的位置,機車來撞你的車身,也還是對方的錯.
除非是他撞你的車頭,那就反而有可能變成你追撞他,就是你的錯.
(不過在你的圖不太可能,
 除非機車飛快右轉過轉角,
 又再左轉到你車頭讓你撞.)
所以,你也可以見到車禍現場警察就拿根拐杖下面有輪子的東西,
就是測量距離的工具,在現場走來走去量啊量的.
就是要釐清路權是屬於哪一方的.

dreamcalvin77 wrote:
算是....我先回轉...(恕刪)

那就是他從後面追撞你~
如果是不同車道~就是右轉車輛未禮讓直行車道~~



中棲路下高架橋與文昌路口(往台中方向),
從高架橋下來的兩線道在文昌路口這裡是禁止左,右轉的
轎車違規右轉太明顯了,機車雖然速度也不慢
但主因應該還是轎車的違規
這一段路我天天走,每天都可以看到違規的車輛在這裡左右轉

題外話:照片左前方那排房子,就是號稱沙鹿最貴的豪宅
不知道樓上幾位「活動式測速通天眼」如何測到摩托車超速的?

每次車禍就有人要扯摩托車騎太快,這就是台灣人最可悲的地方. 明明就是一堆違規左右轉、違規變換車道、違規停車所導致的車禍,就有人要扯車速過快zzz


stzer wrote:
不對!是以行進的方向...(恕刪)


如果機車超速也有侵權直行車路權漸失行為.(但指證困難)
只是機車騎士受傷大都會提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反正直行車路權總是被無限上綱

樓上的情形跟我的類似.我右轉時速不倒20被撞到油箱蓋後段
後方騎士以超過速限時速欲右方超車撞擊

說真的如果後方車以百來公里時速撞到轉彎車
我不信轉彎車當時能準確判斷與後方直行車安全車距


tonyverita wrote:
是你錯, 就像你不能...(恕刪)


嗯丟喔
闖紅燈若是另一方向的車來撞到車身前段
算闖紅燈100%肇責
若是撞到車身後段
會依比例分攤(視情況)

因綠燈駕駛也需注意前方是否淨空才直行
不然看到闖紅燈的大家就瘋狂去撞他就好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