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 惡性違規!!


cliefan wrote:
說得真好!反正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同意!
機車路權團體給法律亂扣帽子還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tansywen wrote:
越害越多人?政府終於...(恕刪)


機車路權團體放鞭炮的時候就是開始全台交通黑暗期的時候。


wang19900125 wrote:
不然外側有行人、路邊停車、違規右轉、突然衝出的車和人太多太多危險的因素


這些通稱違規。
該督促政府正視、嚴懲違規現象。


昆蟲博士 wrote:
有些人就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不理他就好了= =


沒錯!!
機車路權團體正是為了反對法律而反對。
忽略機車族安全。


0943902737 wrote:
怎麼我看到的跟你相反...(恕刪)


因為你只看到你想看的,我看到的卻是全部。

0943902737 wrote:
人家機車黨有研究、有會勘、有活動、有跟官員的對話


所以結黨營私比較了不起??
B兄真的有去中山南北路走一趟!??

還是你走的是不一樣地方的中山南北路...(全台灣到處都有中山路耶)

可是我每天走,每天看到的情況..永遠都是違規汽車啊...

因為我只能走在外側慢車道,那邊只有機車以及準備右轉的汽車專用...

汽車只能走內側汽車道,中間有用分隔島分開...

這樣子你還能看到機車違規????

而且一台違規臨停的汽車or計程車,會造成幾台機車被迫硬切往其它車道? 你有沒有細看一下呢...

用數量來決定誰違規多,好像不公平吧...

PS:目前政府就是對於四輪違規,不聞不問,只會用勸導方式~

所以在政府沒法嚴格取締四輪違規之前,我仍會支持機車可以走到禁行機車道~

除非有一天,機車道不再出現 "紅線違停" "臨時接客" "公車專用格"...

這時候我就會支持B大啦!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啊!!!!!
為了利益~哪個人不會結黨營私???????
就你我的上班行為而言~都可稱為((結黨營私)).......
結啥黨~當然就是廣大的勞工陣營.....
營啥私~當然是薪資囉.....
所以不結黨營私~哪來飯吃.....


爭取合理的權利與地位~本來就是憲法賦予人民最基本的權利不是嗎~~~~~~~~~~~~~~~

機車族要改變的~就是騎車上路之後~道路資源使用的合理與平等的對待......
而不是像現在一味的倒向汽車面.....

同樣的道理還可延伸到健保要不要給付少數疾病用藥一樣的道理.......
為了那些少數人生病~健保要不要支出龐大的資源......

要改變現狀~~首要之務就是團結~~把聲音整合起來政府才會聽到真正人民的聲音..........

您可以不同意我說~但您也不該抹煞那些為了推動改變而付出行動者的辛勞........
靜下心來~看看這改變吧!!!!

bulahe wrote:

因為你只看到你想看的,我看到的卻是全部。

我上一篇就說過了
你肯定會逃避
果然毫不讓人失望

巨量的違規停車你看不見?
交織的車流你看不見?
公車跟計程車的惡行惡狀你看不見?
你究竟是故意忽視還是真看不見?

就上一頁而已
這麼多東西你都裝看不見了
你還有臉說你看到全部?
真是天下無敵啊


bulahe wrote:
所以結黨營私比較了不起??

比你了不起就是了
至少他們有實際行動
而你什麼都沒有
bulahe wrote:
這些通稱違規。
該督促政府正視、嚴懲違規現象。


偏偏政府反而沒什麼在抓,不然我也不會故意騎內側車道
還有一點就是我看過的人孔蓋大多是在外側或機車車道
內側幾乎沒有什麼人孔蓋,這也是讓我騎內側的原因之一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bulahe wrote:
機車路權團體放鞭炮的時候就是開始全台交通黑暗期的時候...(恕刪)

你不是說汽機車混合車道對機車最安全,
怎麼這會反對廢除汽車專行、危害機車的禁行機車道?
沒了禁行機車道全部都是你想要的汽機車混合車道了耶,
真是搞不懂你啊~

0943902737 wrote:
我上一篇就說過了你肯...(恕刪)


逃在哪??是您逃避了吧。
我說我都看到了。


臺灣特有亞種 wrote:
您可以不同意我說~但您也不該抹煞那些為了推動改變而付出行動者的辛勞........
靜下心來~看看這改變吧!!!!


只能說這是被機車路權團體惡搞的改變。
首要之務並不是改法律,
而是減少違規亂象,增加用路的安全。



wang19900125 wrote:
偏偏政府反而沒什麼在...(恕刪)


這就是重點所在了。
該做的不作,才是問題的源頭。


tansywen wrote:
你不是說汽機車混合車道對機車最安全,
怎麼這會反對廢除汽車專行、危害機車的禁行機車道?


你不是不會算術??
那你怎麼懂這個東西呢??
真是搞不懂你阿
bulahe wrote:


你不是不會算術??
那你怎麼懂這個東西呢??
真是搞不懂你阿...(恕刪)

噗~12.7+3等於多少啊?你算算看啊~
危險的禁行機車道廢除了,哪裡不好說說看嘛!

bulahe wrote:
同意!機車路權團體給...(恕刪)
所以結黨營私比較了不起??

如果機車黨的理想跟堅持是錯誤的是不合理的。
我想根本就不會有議員會理會他。
官員也不會因為這樣就接受議員跟機車黨的建議。
在這些會勘跟討論的過程中,在機車黨這方的
幾乎都可以提出完整的數據跟見解。
官員很多都是沒有依據的:"我們認為balabala............."。
甚至講話支支嗚嗚,連交通規則怎麼規定的都搞不清楚。
還有官員大方承認沒有研究資料可以證明禁行機車
兩段轉可以保護機車騎士。


tzongyao wrote:
因為我只能走在外側慢車道,那邊只有機車以及準備右轉的汽車專用...

有時候沒耐心的四輪駕駛會走到慢車道的內側車道等右轉,
結果直行的不管機車汽車都被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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