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對方不是兇神惡煞就好,不然在現場先是一陣爭吵,完全沒有處理事件,那才是倒楣.以小弟的拙見,對方是變換車道,你是直行車,又有行車紀綠器佐證對方是突發性變換車道,所以樓主應該不會有肇事責任.直接交給保險公司,你都不必再面對對方車主,事情可以完美解決的.
樓主 是路隊長!(前方完全淨空)如果可以的話 以後要慢慢開 可以先退到外線再慢慢開不然 後面的車很難開啦!後面的車要超車 真的就很鱉腳,類似這樣的悲劇就容易出現了雖然這個案在法律上來說,樓主全對但在駕駛道德上,龜車建議請開外線道
筆錄做下去對方會說成:前方有摩托車挿入我閃他急煞,而後方人員追撞我...還好你有行車紀錄,這樣你應該是無照責的,等待照責要一個月,先趕快去修車吧!!!還有看到紅燈也不要放油門,這樣慢慢的滑,後面又有一個喜歡黏屁股的,也算你對他挑釁吧!!除非你後面沒車@@
雖然大家都說樓主沒錯,可是幾點要注意的:1. 撞擊點在前車 B 柱之後,事實上是前車保險桿。一般來說,應該被認定變換車道完成。路權已轉移到前車,而後車未保持適當距離。2. 前車匯入車道前,其前方有一輛摩托車。而前車在匯入前,煞車燈已經亮起。前車可解釋:為避免撞到機車,而切到內側。非惡意逼車。雖然對方變換車道未打燈,會負擔一些肇責。但大部分應由樓主承擔,請樓主快聯絡保險公司善後吧!........ 雖然看起來是對方的錯,但似乎就是這樣不公平。若樓主在前車匯入時撞他車頭的話,反而他要賠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