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zy wrote:不會保持安全車距禁止...(恕刪) 不懂的行車禮儀不要開車......只會拿放大鏡看別人,也不檢討自己會引起公憤也不想想為什麼,只會說自己是對的(不要改天你家小孩殺了人,你只會說 都是別人帶壞我家小孩的!)你這種人最好不要去美國/加拿大開車隨時被警車逼到旁邊去,不然就是被後面的車子按喇叭!!!點我來看看吧~~
yanyu_911 wrote:以我在高速公路行車經...(恕刪) 不專心 +1,還有, 自己嚇自己 (重踩煞車,亂轉方向盤,胡亂閃避... )leazy wrote:行車請保持安全車距...(恕刪) 感謝您保持距離, 為我們擋掉許多龜車.
CCL wrote:只要兩輛車, 包準你...(恕刪) 奇怪了就法規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現在怎麼變成下不了交流道奇怪內側車為超車道九奉為聖旨一樣現在要你遵守法規怎麼變成下不了交流道根本選擇性尊守法條而且是要別人遵守不是自己遵守喔所以真的要建立安全駕駛的路不只一里路喔
這內線超車道問題已經可以算是"古舊"文了! 古舊到真的真的很.........+ N !如果內線最高速限120KM/HR ,如果中線最高速限110KM/HR ,如果外線最高速限100KM/HR .如果最最外線最高速限只要高於80KM/HR(想練或想熟悉高速公路路況的新手..想暫時休息一下...反應慢...老人家...等等之類的~~~如果救護車.勤務車可走路肩...如果高速公路這樣實施,這位版主你可以接受台灣有這樣的進步嗎?
leazy wrote:根本就是MAKIYO...(恕刪) 來個邏輯性的問題照你說的外線超車是惡性超車假設有人內線龜90外線不能惡性超車這樣高速公路時速剩多少?-------內線只有90又不準他人外線超車那不就全高速公路只能跑不到90誰才是皇帝出巡?
leazy wrote:內側車為超車道九奉為聖旨一樣 不是奉為聖旨, 是當成 "公用" 的, 不是 "私用" 的. 不應長時間佔為私用.而是把內側超車道當成超車用, 我超了中線車, 我回中線.那後面的車就能再利用內側超車道來超中線車,甚至比我還快的超過我都沒關係.假使我在內側超車中, 發現後方有車漸漸接近, 我只要先打右方向燈表示我準備往右切,同時加速找機會往右切, 讓出超車道, 讓後車能利用超車道. 如此而已.假如我自以為以最高速限在內側行駛, 而不讓出超車道,就可能會擋到後車, 後車再擋到後後車...整個超車道就堵塞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