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遊台灣 他又被逼車了......

stevelee1203 wrote:
機車道在那? 台灣有機車道這個東西嗎?
只要沒禁行機車. 所有車道機車都可以走
一點交通常識都沒有
...(恕刪)



支持你 +1
不過這句話說出來有些[鄉民]有點爭議只要沒禁行機車. 所有車道機車都可以走 如果有慢車道還是以慢車道優先,超車在往其他車道行駛超車會比較妥當



自行車及汽缸總排氣量未滿550立方公分機車專行道路(機慢車專用道路)[1]



自行車及汽缸總排氣量未滿550立方公分機車專行車道(機慢車專用道)[2]



快車道禁止右轉的快慢車道分隔道路[3]



未滿550立方公分機車專用車道(機車專用道)[4]



未滿550立方公分機車優先車道(機車優先道)[5]



規劃設計主要道路時,採中央分隔或快慢分隔,各方向應為二車道以上,以及依運輸特性、道路實質條件等需要,設置公車專用道、機車道、人行道或腳踏自行車道。[7]規劃設計次要道路時,各方向至少為一快車道及一慢車道,以及依運輸特性、道路實質條件等需要,設置機車道或腳踏自行車道。[8]其中機車道寬度不得小於1.5公尺,腳踏自行車道寬度不得小於1.2公尺。[9]


臺灣道路的快慢車道分隔線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10]
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若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11]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12]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時,除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汽車駕駛人不得在慢車道上左轉彎,否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13][14]
機車行駛之車道,無標誌或標線者,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15]無標誌或標線者,機車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16]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BenSheets wrote:
還記得之前在經國路被...(恕刪)


呵呵~~~~

平常我騎機車
我一定會盡量貼者右邊白線邊緣騎
況且旁邊還有機車優先道(雖然有很多車擋住)

不懂為什麼要騎這麼中間
故意製造自己的危險?


當然那台車也有錯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陳凱米 wrote:
在我看來,是五十步笑...

你卻在扯少部份機車違規...="=

(恕刪)


那在這裡討論的這個現像就是大部份汽車都會有的違規嗎?

我列的那幾個機車違規的問題是我每天在路上都會看到的機車違規現像. 是機乎我在台彎的每個都市都會看到的現像. 這裡有人怪汽車並排檔住機車行駛. 那台彎那麼多機車違規停騎樓, 停行人道, 停自行車專用道, 又怎麼說呢?這決對不是少數或部份違規.

在我看來機車族的問題比汽車族的問題多得多了.
支持樓上

沒" 禁行機車 "

為什麼不能騎???? 請解釋

個人建議(兩輪)汽車駕駛人,要時常檢舉佔用機慢車道停車的各種車輛

因為有許多用路人,一直以為(兩輪)汽車只能行駛在機慢車道

只要出現在快車道(依交通法規,至少可行駛外側兩條車道),就要把(兩輪)汽車趕出去

要教會這些無照駕駛、做弊騙到駕照的駕駛人看懂交通規則的條文大概很困難,

既然這些駕駛人不准(兩輪)汽車出現在快車道上,就應該還給(兩輪)汽車完整的機慢車道!

所以,只要有任何車輛停車佔用機慢車道,請速撥打110
BMHNgo wrote:
機車請騎機車道,要超車再騎上最外線的快車道
這是交通規則!!...(恕刪)

這哪國的交通規則
翻出來給大家看一下
--
路上逼來逼去先插先贏每天看多了
有沒有上傳到網路上而已
jeff_hu wrote:
把行照看清楚你的是"機車"還是"汽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
機器腳踏車
)。

沒有特別規定,汽車、機車、大卡車及重機都適用同一本交通安全規則

wessley wrote:
所以看來是人的問題....
不是大家愛逼他車...


給你個讚~~~

張文騰 wrote:
明明有規劃機車道 為何占用汽車道


明明就是機慢車"優先",卻偏偏有人當作"一定得走"、
SteveMcGarrett wrote:
當你在質疑機車違規問題的時候,麻煩去看一下從冬天以來汽車酒駕肇事的案件,我自己從冬天開始計算(有出現在新聞上的),算到一月就已經破10件了,其中不乏重大傷亡車禍,之後就懶得算,你有空可以去算一下,依增加的速度應該破20件了,最近的兩起->在水上鄉撞死婦人、屏東市撞死騎士,都是死亡車禍!!!
要刮別人鬍子之前刮刮自己的鬍子!


首先, 我要說明, 我沒車, 上下班大都是搭公車或計程車. 所以我沒有"鬍子"可以刮, so to speak.

再來, 汽車與機車的車禍就一定是汽車的錯嗎?

酒駕是錯的(根本該入獄個10幾年然後一輩子不準開車), 但這仍然不能掩蓋機車族許多駕駛違規的問題跟心態. 我只是要指出台灣道路上的違規現像中, 機車的問題比汽車來的多很多. 所以機車族要去檢討汽車族時才是要先刮自己的"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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