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0602 wrote:
警察不必也不會是預言...在路口停等對向來車空隙以及打左轉方向燈之時,就已明顯透露出該車欲左轉。倘於此時積極的予以制止,不就達成了防患於未然的好名聲了嗎。(恕刪)
只是等待對向來車空隙及打方向燈時欲左轉,未必就會有違規左轉行為發生,沒有違規請問要制止什麼違規行為?
照你的說法才有問題,變成警察自己猜測可能有違規行為就去"制止",
這種"制止"的行為會被指責是執法過當,過分干涉人民行為自由的.
像前陣子瑞芳某賓士轎車那種顯而易見有立即危險,不但闖進網狀線淨空區而且已經闖進平交道的,
警察跑去制止造成更大災害才有道理.在路口前打方向燈等待左轉是要制止什麼也許會有但不一定有的違規?
那乾脆每部車副駕駛座都擺一個警察,一發現駕駛人有違規舉動馬上拉手煞車制止好了.
既然違規就乾脆點認錯,怪自己不守規矩,怎麼可以怪別人沒有制止自己違規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