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Sheets wrote:行經路口碰到紅燈,大...(恕刪) 其實那條路口原本的停止線是在眾多機車停車的地方後來因為重鋪柏油(路爛到不行)才畫到現在的位置可是我覺得下橋跟停止線的距離太短很容易橋上卡一堆車真不知道為啥要畫在那邊
moomoodeadcow wrote:在南部的話 妳停在停止線前 後面會按妳喇叭 搖下車窗 然後說:"機車應該停在前面!”(大喊手指指待轉區)告發的話 員警會說:"妳台北人吼?“ (這句話的意思是:”妳笨蛋嗎?“) 請問大大在哪裡遇到這種情況的別人有錯幹嘛為難自己我都停在機車等待區沒有右轉指示燈按喇叭也不理他
BenSheets wrote:有些事情你覺得不重要...(恕刪) 你說的:這裡是討論區,不能發主題來討論那要來這裡幹嘛???7. 自即日起,動力區內討論汽機車相關法則與駕駛行為抱怨的文章,請統一發表在動力七嘴八舌區。發在其它板面的行為將會導致文章被移動或者停權,請特別注意。(你也PO錯地方了,要PO文請多注意論壇條款好嗎!)
RV小玩家 wrote:你說的:這裡是討論區...(恕刪) 你真的對我的文章很執著欸!!!你自己說過的話你都忘記了???(PS:不要再回我了~我沒有想跟你吵.)可見得這篇文章對你殺傷力很大 對吧!!!圖片主角嗎???
address72 wrote:警員某些執法者是裝飾...(恕刪) Dear Address72 兄:沒想到還要勞駕您私信給我 ...----------我們所訂的法律還有賦予警察行使公權力的程度跟日本真的是差得很遠 ...不知道法律到底在保護誰 ...日本抓暴走族的方法是在地上撒雞爪釘換在這島上就會有人跳出來說執法過當囉 ~不過既然島上法律是這樣定我們就照著法律走把那些違規的舉發給相關單位你舉發、我舉發總有一天這些違規者的數量會開始漸漸地減少必然會有人會嘲笑我們這樣要抓多久我們只是想為這島的未來盡一點心力讓下一代過得更舒服-------一個人的信念在於做多少事,而不是說多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