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遇到這種,會先讓機車先過,因為如果在會車時有什麼事故發生,違規的一方(我方)一定比較吃虧,就像我要轉彎時,我也會很注意直行車的動態,有一定距離我才敢轉,不然搶著轉彎發生事故,又來個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哀~

wessley wrote:
有那麼急嗎??

你完全佔據車道...機車往那騎..

不是急

是賓士突然有人下車

把樓主卡在那

不然他早就過去了

也不會有機車騎士故意擋路的事


反正
遇到了
倒車讓人就對了

郭采潔 wrote:
也不會有機車騎士故意擋路的事
...(恕刪)


同學 是誰擋路可以再說清楚一點嗎?
老實說 我有(種)
互讓一下就好 不需要嗆 我撞你 是你死翹翹 我保險賠你 這樣有比較好嗎?

karateandy65 wrote:
給樓主你逆向在對向,...(恕刪)


是噢 好兇噢 真會打 台灣葉問 重點? 打贏有獎品嗎?(互讓一下就好不是嗎?)

5D鯊鯊 wrote:
老實說 我有(種)互...(恕刪)

下次遇到記得直直撞上去嘿~~

如果機車讓你是他人好

如果機車不讓你是剛好
YES!~
感覺是你的錯,因為你佔到他的車道
依路權來說他比較大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那就拜託你撞大力一點 沒撞死我 後面發揮你的想像力吧

互相一下???會互相就不會切過來了 會等機車走再切


5D鯊鯊 wrote:
老實說 我有(種)
互讓一下就好 不需要嗆 我撞你 是你死翹翹 我保險賠你 這樣有比較好嗎?
他就算是故意也是剛好而已。
因為你逆向。

不然就是像官員說的,等前方路況解除後再通行,慢慢等賓士大爺離開後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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