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說非針對此事件了
我又沒批評你的做法= =
幹嘛搞針對呢

你的ID則是看了很久,不吐不快
我太酸了

說不說髒話,是一個人的品德
品德差的人
要用刑法嗎? 是要加強教育吧
重不重要?
我認為 放在刑法不適當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回答重不重要...

言語攻擊很嚴重:同意
但是下面這例子呢?

A:B你真是 %%#&%&@#&%#@%^#%& (尋常髒話)
眾人會因此而相信嗎?
眾人會因此而貶低B嗎?
不會吧

寒蟬效應指的是:
A很胖 ->公然侮辱
老師:遲到大王耶你 ->公然侮辱
你很白癡耶 ->公然侮辱
tcn1john wrote:
就說非針對此事件了我...(恕刪)


我的ID不雅???

是文字呢還是圖示??

那是你去聯想的吧????那個字發音念睪<高>好嗎???

我的ID還要靠你聯想硬栽贓 但是髒話應該不用吧???

你說髒話重要性在哪????

我只能說 我也不知道重要不重要

起碼我不想家裡 學校 電視 都充滿髒話而已!!

你如果可以接受 那也是你的自由!!!

法律規定的東西都有人拼命違法了 何況不是法律規定的東西

那不就完全失控??


當然你罵髒話 你要凹說沒有貶損他人 這不是你說了算

人格名譽損害是受辱方 不是加害方決定!!!

等你是法官你再來決定吧!!!

幸虧你不是.....

回樓樓上 因為事情在這裡發生 當然在這裡發後續文

這裡叫做七嘴八舌知道嗎???

而且我不知道提告有什麼好炫耀的???

不告說嘴砲 告了說炫耀???


哪照你說的都對啊????


老話一句 無道人之短 勿以惡小而為之

喔 可是我想打搞玩
注音都會幫我選成睪丸
我相信大家也都念 搞 的
應該兩個音都可以吧

電視媒體非個人行為,不能混為一談
我也不能接受,滿口髒話的電視、學校

正是因為名譽損害是受辱方決定
才沒有客觀的標準
而淪為法官的自由心證
而把一些道德標準當成法律標準

就像通姦罪好了
我也認為應該除罪
除罪以後大家都會通姦了嗎?

只是提出現在制度的不合理處
幹嘛這麼激動
tcn1john wrote:
喔 可是我想打搞玩注...(恕刪)



所以我把它改成搞玩 是為了娛樂 不是罵人

不像你不選字啊!!

所以你意思是 不管有沒有定罪也沒用 大家都會犯???


那照你意思 是說這不重要 還是很司空見慣很平常??

那發生這麼多案子 包含酒駕 大家越喝越多越撞越大

那乾脆除罪化囉??

那我想刑法可以廢除了!!!!

我沒激動阿

我只是覺得社會上少點髒話總是比較好啊

你覺得制度有問題 不應該罰髒話

那是你的自由囉

我愛搞玩 wrote:
我的ID不雅???是...(恕刪)

恩..樓主反駁的拳拳到肉..小弟甚感佩服..其實小弟也以為主張自己的權利並沒錯..今天是樓主被言語汙辱..
說實在的..這件事除了樓主和被告..其餘人等也毋須對此發表太多言論..靜待審判結果即可..
當然小弟我還是希望出口罵人者能受到制裁
那就不用怪我 聯想栽贓啦

是說
道德跟法律應該分開

請問
對父母說話不要大聲
這在刑法裡面嗎?
還是說這不重要?

每個月除了給爸媽錢,找人照顧
丟在外面就好? 不用見面?
這在刑法裡面?
還是說這不重要?

好像重要的事都要放刑法一樣

臭臉王 wrote:
恩..樓主反駁的拳拳...(恕刪)



多謝支持 起碼如果因為我的提告


而讓論壇多乾淨點理性點 那小弟覺得跑一趟高雄沒關係


希望蔣大跟管妹能重視這篇文章


我相信01論壇也不支持髒話充斥吧???

如果愛罵髒話的人反駁我砲轟我 那我也沒差

語言暴力真的是很可怕的!!!

有人被說死肥豬而上吊自殺的!!!
tcn1john wrote:
是說道德跟法律應該分...(恕刪)



你的破綻百出 我早就看出

你的論點認為 罵髒話是道德問題 這我同意


如果罵髒話是個人口頭禪 那當然是道德問題


但如果用來辱罵針對他人 肯定不只是道德問題好嗎!!!!

語言對人格傷害 往往勝過拳腳相向


對天罵XX娘 跟對人罵XX娘


你覺得沒差嗎?????


你的聯想我不會見怪 因為習慣囉!!

暱稱可以被說成不雅 但是髒話卻說無傷大雅???

這還能見怪啥
我的論點破綻百出嗎?

我只看到 肯定的、一定不是、你覺得錯在哪? 這類用詞
請問一下,支持的論點在哪

奇怪耶你
一直要把髒話說成無傷大雅
我可沒說

那A對B罵髒話
眾人會貶損A的名譽嗎?
tcn1john wrote:
我的論點破綻百出嗎?...(恕刪)



名譽可能有


但是人格絕對有


如果你覺得人家對你罵髒話沒什麼

那也不代表你多高道德標準

只不過多助長一些言語暴力罷了!!


你的論點真的破綻滿多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