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hi wrote:
沒辦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項明確規定,右側超車就是違規;"變換車道超越"只有在{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裡有提到,請問您是從哪個法規哪條哪項看到的,可以貼個網址讓我好好學習學習?
實在是貼到不想貼(你算是比較有禮貌的):
交通部71.05.17. 交路字第一一五八三號函 wrote: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二、有劃線雙車道,除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七條規定外,並應依同規則第一0一條之規定超車。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交通部71.05.17. 交路字第一一五八三號函)
PS:那是第47條第1項第3款
還有我並沒有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看到變換車道超越這六個字
再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
在四線道(單向二線)的一般道路
我開在內側 前方有一速度較我車慢的車輛
請問我要用哪種方式超車才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