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內側左轉車被同向後車超車追)請問肇事比例為多少

你以為警察也敢隨便亂寫啊...
通常鑑定報告和警察局的初判表不會差太多,除非在鑑定會議時其中一方有提供了更多的強力證據。

tseryow wrote:
如樓主所述
紅車:無肇責因素
藍車:逆向超車 後車撞前車 超速 100%肇責

逆向超車 --> 虛黃線路段只能算"對向超車"
後車撞前車 --> 撞擊不是發生在紅車直行的車道上、故不成立
超速 --> 證據呢?紅車講的話就算證據嗎?

紅車: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轉彎前未注意對向車道(的後方)有無來車
蝦米爸爸 wrote:
藍車要超車,所以先駛到對向車道
此時紅、藍車不在同一個車道
藍車先取得對向車道的路權

你怎知藍車先取得路權?
這不就先入為主了嗎?

不可能兩車同時進入對向車道嗎?

蝦米爸爸 wrote:
這個案例中的A車也說是B車駛到對向車道超車、沒有路權,結果A車還是被鑑定委員判定為是肇事主因,要負較多的責任,切身經驗!
你的說法經得起"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考驗時再說...

這案例的討論在哪?
A車有無說自己在迴轉?
切身經驗是指你自己?


另外
不要再講迴車了

迴車在這案例是不可能成立

你一定會問我為啥?

你去看樹木銀行門口長怎樣不就知道了

當然你一定還是有可能看不出所以然

那我提示你一下:
如果你原本往阿里山方向行駛,但臨時要在這個地方轉回去往嘉義市方向
你會怎麼轉?


而且鑑定委員一定認為樓主是要左轉進入樹木銀行 是合理可相信的

蝦米爸爸 wrote:
紅車: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就跟你說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不是這樣用的

去翻一下法規好嗎?

暈...
切身經驗就是我自己啊
所以我對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作法稍有認識!

不管迴車或左彎,都是轉彎車,轉彎車該盡的注意義務,不會因為是左轉(非迴轉)而免除。
你自己愛想像左轉可不用像迴轉那樣注意另一車道後方有無來車,你有任何的佐證嗎?

郭采潔 wrote:
那我提示你一下:
如果你原本往阿里山方向行駛,但臨時要在這個地方轉回去往嘉義市方向
你會怎麼轉?

在原車道先減速(甚至停止),若此時後車撞上來,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也就是後車撞前車。
看對向車道的前方沒車、也看對向車道的後方沒車,確定可安全轉彎時才轉彎!

如果你不是這樣轉彎的,我只能說你很危險!!!
蝦米爸爸 wrote:
切身經驗就是我自己啊
所以我對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作法稍有認識!

然後呢?
你還是沒回答我重點...


蝦米爸爸 wrote:
在原車道先停車,若此時後車撞上來,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也就是後車撞前車。
看對向車道的前方沒車、也看對向車道的後方沒車,確定可安全轉彎時才轉彎!

如果你不是這樣轉彎的,我只能說你很危險!!!

你保證你一次就可以迴轉過去?

可見你看不懂我在問啥

你應該沒去看現場照片

蝦米爸爸 wrote:
在原車道先減速(甚至停止),若此時後車撞上來,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也就是後車撞前車。
看對向車道的前方沒車、也看對向車道的後方沒車,確定可安全轉彎時才轉彎!

如果你不是這樣轉彎的,我只能說你很危險!!!

變減速了?

你不是說迴車要暫停嗎?
郭采潔 wrote:
你怎知藍車先取得路權?
這不就先入為主了嗎?
不可能兩車同時進入對向車道嗎?

因為你認為對方是連續超車,所以表示你其實認為對方先進入了車道...

再來,很明顯紅車完全沒有看到藍車
所以紅車宣稱藍車是連續超車也只是臆測之詞
由於紅車沒看到藍車,這部份藍車的筆錄(以及常理)說的算!!
wshjietw wrote:
1.紅車正在左轉,而且巳到達對向車道的慢車道/
2.藍車正在超車/剎車痕連跨對向2個車道/藍車副駕撞紅車左駕
3.紅車筆錄為:在內車道減速(時速30~40)打左轉方向燈,碓認對向車道無來車時左轉.
3.藍車筆錄為:在虛黃線超車,看見紅車煞車,有打方向燈,藍車方向盤打左,在對各慢車道追撞.



郭采潔 wrote:
減速了?
你不是說迴車要暫停嗎

如果對向車道後方有車的話,當然就只好暫停了...

倒是你認為左轉都不用看對向車道後方有沒有車,以及你認為左轉即使對向車道後方有來車也不用先停車...
是誰比較危險?是你啊!!!

鑑定委員會認定紅車是要左轉,所以紅車在左轉前要注意對向車道的前後方有沒有來車,尤其那是一個可合法超車的路段,一定要做這樣的注意!!!

郭采潔 wrote:
你保證你一次就可以迴轉過去?

奇怪?我要分幾次才能迴轉過去
跟迴轉前(以及左轉前)注意對向車道的前方和後方有什麼關係?

只要會跨越另一個車道(不管是左轉還是迴轉),尤其該路段允許超車,注意該車道的前後方有沒有來車,就是應當要做的事...
蝦米爸爸 wrote:
如果對向車道後方有車的話,當然就只好暫停了...

倒是你認為左轉都不用看對向車道後方有沒有車,以及你認為左轉即使對向車道後方有來車也不用先停車...
是誰比較危險?是你啊!!!

鑑定委員會認定紅車是要左轉,所以紅車在左轉前要注意對向車道的前後方有沒有來車,尤其那是一個可合法超車的路段,一定要做這樣的注意!!!

迴車一定要暫停
自己貼的法規 忘了啊?

另外
你貼的照片鑑定委員是寫迴車耶...



這樣要怎麼討論下去...

蝦米爸爸 wrote:
奇怪?我要分幾次才能迴轉過去
跟迴轉前(以及左轉前)注意對向車道的前方和後方有什麼關係?

有人會在這個地方前的道路內分次迴轉嗎?
一點都不合常理

你還是看不懂我的意思...

至於轉彎車要看後方車
樓主說後車跟我同車道 無超車意圖 且打方向燈後 後車也減速
這當然就可以轉了

現在看藍車怎說啊?
如果是矛盾的 那這點就跟你說的一樣 委員不採用啊...


郭采潔 wrote:
你貼的照片鑑定委員是寫迴車耶...

不管是迴車還是左轉,狀況都是類似的,都是往左切入左邊的車道。
倒是你一直在左轉和迴轉上硬要分個不同,我不認為鑑定委員會這麼拘泥於左轉和迴轉的差異。

從樓主的敘述,紅車看起來就只有從後照鏡看,沒有扭頭看對向車道的後方,也就是紅車未注意死角有無來車就轉彎這一點來看,紅車不可能100%無肇責。

總之狀況有兩種:
(1)紅車看到藍車在對向車道超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2)紅車看到車車在對向車道超車--那就是轉彎前未注意對向車道(的後方)有無來車。
不管哪個狀況,紅車很難沒責任...

呵呵!!!
你在進行教戰守冊嗎?本來紅車可能心裡有底了,希望這個討論在法庭攻防前停止討論,以免藍車好死不死上來看到這串討論。當然,如果我講的東西是胡說八道的話,被藍車看到也不會怎樣(甚至是反效果)。但如果我講的東西是對的話,那藍車上來看到這討論知道在鑑定會議時要怎麼講對自己最有利,那你到底是幫紅車還害紅車啊?

由於紅車在轉彎前沒看到藍車,再加上一般而言警局的筆錄雙方都不會知道對方是怎麼做的,所以紅車說藍車超速、違規超車這部份,都只是紅車一方的說詞。不然就是檢視現有證據:例如該路段正好有警察的測速照相(且拍到藍車超速)、藍車發生事故時車速指針停在的位置(好像嚴重車禍時才可能這樣)、紅車有裝往後照的行車記錄器...等。不然只憑紅車的說詞說對方超速、違規超車...只要藍車不承認(又沒證據),鑑定委員都不會採用的。所以接下來只好比較已經確定的事:紅車轉彎時未注意對向車道(的後方)有來車,藍車超車時未注意車前狀況。

後車撞前車是用在前車未變換車道的情況下,轉彎就是一種變換車道的行為,所以很難用這個理由去說服鑑定委員。
蝦米爸爸 wrote:
總之狀況有兩種:
(1)紅車有看到藍車在對向車道超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2)紅車沒看到車車在對向車道超車--那就是轉彎前未注意對向車道(的後方)有無來車。

反之:

(1)藍車有看到紅車在對向車道左轉--違規超車且未注意前車動向導致追撞
(2)藍車沒看到紅車在對向車道左轉--那就是違規連續超車

委員不採用 所以扯平

講來講去
紅車頂多一個應注意未注意


如果我是樓主
我會緊咬
A後車違規超車

B後車連續超車


這兩條藍車一定中一條
郭采潔 wrote:
如果我是樓主
我會緊咬
A後車違規超車
B後車連續超車
這兩條藍車一定中一條

我說的兩種狀況,紅藍車做的筆錄就是證據了喔!!

從紅車的敘述來看,紅車只看了對向車道的前方、自己直線行進車道的後方,但就是沒看對向車道的後方。另外由於紅車提到自己減速至30~40然後轉彎,這句話就表示紅車的轉彎對後方另一車道的藍車而言並沒預留給對方足夠的反應時間。

那藍車敘述自己正在超車,突然紅車就減速、打方向燈轉彎了,於是藍車跟著往左打方向盤並煞車,但還是來不及所以就撞上紅車了。所以雙方的筆錄藍車先進入到對向車道這一點是兜的起來的;由照片和#1樓的圖都證明了這是一個可超車路段,所以藍車可合法超車也是確定的。

至於超速和違規超車,我只能說:證據呢?拿出證據讓藍車承認,不然只要藍車不認帳,紅車也沒輒啊!至於未注意車前狀況(應注意未注意)這個天條,藍車應該躲不掉。

反之,如果真拿的出藍車超速和違規超車的證據,藍車要負較多的肇事責任時,紅車也絕對躲不掉應注意未注意的天條。所以你一開始說"紅車:無肇責因素"根本是你的想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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