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黃燈被撞,肇事歸屬是誰要負責

chuenjia wrote:
好了..我要收工了原...(恕刪)

法官講的東西不一定是對的(法規不是法官訂定的 他一定瞭解其中名詞真正的涵義?)

之前沒回你是因為我在等這個東西:

主旨:有關臺端函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之起駛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臺端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
二、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所稱起駛,係為車輛引擎發動後,開始起步行駛,請參考。

交通部敬啟

發文文號:路臺監字第1010416700號 發文日期:101/12/25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柯小希 wrote:
法官講的東西不一定是...(恕刪)

我知道法官講的不一定是對的..
法官的判決理由必須引述法律條文..
至於適不適用..
還有討論空間..

我貼那些給你看..
也一直強調一點..
我看過判例..有人的想法是跟我一樣..

就是這樣而已..

至於法官是不是判錯了..
交通部要不要去函司法院指正法官引用條文錯誤
那..不關我的事..

還有..
會不會有下一個法官繼續把第4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之起駛
拿來當作綠燈起步未注意的判決理由..

相信看了那麼多案例..
一定還會有..

到底是電子回文比較正確..還是法官判例比較關係著你我..
就自己去體會..

總歸..我還是願意相信我所思考的面向..

順便告訴你..
官字兩個口..
你可以仔細推敲..
他的回文..其實很含糊..


chuenjia wrote:
我知道法官講的不一定是對的..
法官的判決理由必須引述法律條文..
至於適不適用..
還有討論空間..


到底是電子回文比較正確..還是法官判例比較關係著你我..
就自己去體會..

總歸..我還是願意相信我所思考的面向..

順便告訴你..
官字兩個口..
你可以仔細推敲..
他的回文..其實很含糊..

呵呵

難不成沒有違反45-1-10 違規行為就不存在了嗎?

相信我之前貼的那個新聞你也看到了

那位法官引用的法條才是正確的


至於你認為很含糊?

你可再行文去細問

相信會有你滿意的答案
柯小希 wrote:
呵呵難不成沒有違反4...(恕刪)

反正你相信他嘛..
你再拿那些判決書問問他..
法官是不是引用法條錯誤..

他不是說..有疑問你再回信問他啊

我是沒有疑問啦..

你再去問問他
回信的承辦員..頭會比較大..

也好..你問問他..
讓他把他的見解弄成行政解釋..
造福一下鄉民..
免得鑑定委員跟法官引用法條錯誤..
害得綠燈起步的人..無端被依此法條認定肇責..
chuenjia wrote:
反正你相信他嘛..你...(恕刪)

為何問題和要求很多的你卻叫我回信?

出一張嘴最快最輕鬆嘛
柯小希 wrote:
為何問題和要求很多的...(恕刪)

我一直沒有問題啊..
從頭到尾都是你在質疑的..

造福一下鄉民咩..
功德無量...

chuenjia wrote:
我一直沒有問題啊..
從頭到尾都是你在質疑的..

造福一下鄉民咩..
功德無量...

你要不要往前翻 看第9樓
是誰先錯誤解讀法規?

再來
質疑交通部的不是你嗎?

我前面是質疑你和法官 現在證明你等是錯的 我早就沒問題囉
啊你要不要行文到司法院或各地法院啊?


最後
沒違反45-1-10 就沒違規了嗎?
哪來造福之說



柯小希 wrote:
你要不要往前翻 看第...(恕刪)

你認為我解讀錯誤..
我說..我的經驗看過這樣引用的..
我也貼出很多判決文..

我沒有疑問啊..
我從頭至尾的想法都是一致的..

我沒有質疑誰啊..
對你我也沒有質疑啊..
我一直認為..你把概括解釋的東西狹義了..
這不算質疑吧..
這只是我的看法..
也沒有要你接受啊..


至於造福..
沒有誤用法條..
表示鑑定委員跟法官就要更精準的使用條文來鑑定跟判決..
這不是造福??
至於有沒有其他違規..
沒發生的事..誰知道..

弄成行政解釋..下次你就不用問來問去的..不是更快..

chuenjia wrote:
至於有沒有其他違規..
沒發生的事..誰知道..

原來你認為綠燈起步沒讓上一時相未通過的車叫沒發生的事
也不知道有無違規

呵呵
柯小希 wrote:
原來你認為綠燈起步沒...(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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