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B wrote:如果檢舉一件違規可以跟檢舉亂丟煙蒂一樣抽個幾十趴那大大您就發了可惜………現行的法規只能讓你跟樓主做公德還是謝謝你幫國庫進帳了幾百萬...(恕刪) 應該上千萬了沒獎金做功德好阿我最喜歡當志工了有獎金以後目的就不單純了違規人就會囔囔說"你們都是為了錢才檢舉的"現在沒獎金都會有人說"你們吃飽沒事做阿 你們管很大阿 你們損人不利己阿 你們陷害車主阿"更何況有獎金以後不好不好不好最好都不要有獎金(也不可能有獎金的啦)
artjk7 wrote:大大有空可以順便舉發那些改管的屁孩嗎?聲音吵死了又愛飆,看了就討厭~ 出門驗車之前換回原廠管,驗完回家之後再換回大砲管,一丁點事兒都沒有……總之,法令不改,再多熱情也只是做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