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us wrote:我到今天才知道, 第三責任險, 體傷事故500, 1000萬, 我還保到2000萬 ,原來是車主要有肇責, 才有理賠, 0肇責 ,只有強制責任險的200萬可以賠對方家屬 因為本來在法律上你不用賠對方時,保險公司當然也就不用賠了
jen26_06 wrote:遇到這種事真的是XX...(恕刪) 當初車賤會開完 心涼了一半車賤會報告出來 完全錯誤百出 根本以死者為大 大車碰小車就該負責的心態憑空撰寫但律師只告訴我一句話 : 沒關係,檢察官和法官還會把關....那時候覺得國家為啥會有一個完全沒法律效力沒有具結的民間機構車賤會做鑑定根本是遺害子孫我還是要告訴各位 車賤會那些人的嘴臉 蠻橫 無理 囂張 仿佛他們是上帝我被折磨1年 我看過心理醫生 但我挺過來了我對往生者極尊重 但家屬無理的氣燄 是兩碼子事一路走來 成長許多 雖然剩民事要處理 但無所懼我願意更奉獻社會 而我確實更回饋社會了 而我也會一直回饋社會!!感謝檢察官 默默祝福他 平安健康快樂 我一輩子記住他的名字
還好樓主遇到明理的人,這件事應該算是落幕了ponjiayulady wrote:你也知道是市民大道很...(恕刪) 其實我本身並不反對開放機車的路權,但問題在於很多騎車的人習慣實在太糟比方說,大部份開車的人遇到前方煞停或臨停,第一個反應是先停下來,再看後方車流狀況找機會切出去但很多騎車的第一個反應是直接切換車道,然後要後面的車去預測前方機車的動態來閃避,沒閃過就等著上法院
Black Ocean wrote:還好樓主遇到明理的人...(恕刪) 駕照好考 才是問題所在1個月的餐費錢 就可以養出一個不會開車卻有自小客駕照的駕駛交通部本來就該控管駕照發照跟管理你的問題不只有機車 放眼望去把路當自家開的自小客/大車永遠不嫌少說在多還是沒意義 自小客/機車學員加強上課 還是沒用阿那些違規點數滿 去上道路安全教室的人上完後有比較乖嗎沒有阿修改學術科的考試 才是關鍵阿強制路考而且必須要有觀察期 不是一考過就馬上發照考完觀察3三個月至半年 如有任何重大肇事違規 必須重考 再重新觀察
明明現在禁止都已經這樣了,不鳥的繼續騎在禁止道開放只是讓守法的騎士回歸,開放與禁止就會造成這些人減少?看看台灣吧,地這麼小道路上會造成堵塞的是汽車、卡車還是機車阿?先別說這件事情本來就要從根本考照開始汽車先取締光再說吧。汽車本是安全、高載量、長程好用的好交通工具現在多數變成每天通勤的躲雨、吹冷氣、聽音樂「一人空間」,地小該減量的是汽車不是機車阿。
Black Ocean wrote:大部份開車的人遇到前方煞停或臨停,第一個反應是先停下來,再看後方車流狀況找機會切出去但很多騎車的第一個反應是直接切換車道,然後要後面的車去預測前方機車的動態來閃避,沒閃過就等著上法院 也別太美化開車了, 開車的也是很多人走內線, 遇到有人要左轉時, 第一反應是直接切出去, 也不看右邊有沒有車的.差只差在, 開車是鐵包肉, 騎車是肉包鐵,開車的犯錯, 很大機會只是財務上的損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