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屯區不滿被超車 -- 護士遭榔頭歐打粉碎性骨折!

dangermb wrote:
我也想喝了酒拿鐵鎚去敲爆他的手。(恕刪)

處於完全責任狀態,即有侵害特定法益之犯罪故意,
使自己陷於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態,為該特定犯罪行為,為故意行為。
亦即在清醒的當下,即有侵害他人生命身體等法益之故意,
喝了酒使自己陷於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
實行拿鐵鎚去敲爆他的手之犯罪行為,為故意非過失。
mspw305 wrote:
另外 ... 怎麼才依殺人未遂而已? 難道不妨害自由嗎? 公共危險? 恐嚇? 重傷呢?(恕刪)

函送殺人未遂,最後也非一定是殺人未遂,
有可能是重傷害或傷害,惟以重傷害論處,亦須符合重傷害之定義,
故護士受傷之手須有嚴重減損機能,或者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情況,
不管最後結果為何,會競合與罰前行為。
一個是隨心所欲,把車子當人間兇器,沒有特定對象,沒有特定地點,沒有徵兆的隨意出手,
輕則嚇得無辜的人,重則害人發生事故..
然後毫不在乎,把"我又不是故意的"的話掛在嘴邊..
"我有打方向燈耶"...所以車子可以隨便開..


一個則是有動機,有對象,因事而起的施暴,犯後還有悔意..



不知道..哪一種比較好預防..比較容易不讓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



不過說回來..隨意開車..導致肇事讓人死亡..
頂多就是過失致死..2年以下

刻意鎖定對象而殺害,卻是更嚴重的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說不出來哪裡奇怪..

chuenjia wrote:
刻意鎖定對象而殺害,卻是更嚴重的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寫是這麼寫沒錯,
你有看過因為這樣而被判處死刑的例子嗎? ^^
如果後車也公布行車紀錄...

=> 我車以時速110直行在高速公路內側... 一部龜車從交流道上來, 直接從外側以速度80橫切三個車道逼使我緊急煞車/差點撞上分隔島... 造成我冒出一身冷汗~~~

=> 攔下該車理論, 該龜車駕駛嗆聲其逼車之前有打方向燈(無敵!)... 該龜車駕駛並揚言"公司就在前方, 有種你打我看看!"(無敵!)

鄉民們的回應會是?

(會不會一堆人跳出來說... 動手就是錯; 但是打的好?!)

護士直接橫切三車道的紀錄器片段

米高鹽 wrote:
如果今天後車也公布行車紀錄...

因為那台innova酒駕,所以即使小護士真的有不當變換車道,造成擦撞,他也不一定有贏面
打了人也要趕快落跑...

『黃女昨出面控訴,蔡男當時渾身酒味』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7/35625294



米高鹽 wrote:
如果今天後車也公布行...(恕刪)




女人開車不意外


但被打的若是男的可能風口又不一樣了
我上次被一台逆向雙黃線的老婦人擦撞逃逸
之後立刻報警,警方依據行車紀錄器影片中的車號查到對方電話地址
警方隨即打電話去他家,不到一小時對方就來警局報到了(還帶個議員助理,準備周到)
對方無酒駕

"警方六天後循線通知惡煞到案"

本例倒是很怪,當下紀錄器都錄到車牌了,為何警察卻拖了六天才通知到案?
而且如果對方真的有喝酒,黃姓女護士當時應該有告知警方才是
警察會放過如此酒駕又拿鐵槌傷人的現行犯?錯失良機?

酒駕運將肇逃 警飛車追捕逮人
當下都持武器攻擊了,警方竟然沒有馬上派出警網圍捕...

wetty wrote:
因為那台innova酒駕,所以即使小護士真的有不當變換車道,造成擦撞,他也不一定有贏面
打了人也要趕快落跑...

『黃女昨出面控訴,蔡男當時渾身酒味』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7/35625294
blink_blink21 wrote:
女人開車不意外但被打...(恕刪)

看來兇手應該也是01車版常客
痛恨三寶
01車版最多罵三寶,龜車,內線車的人了
鐵鎚 VS 三寶


這影片看來就是鐵鎚哥遇到三寶飯.............方向燈一打就無敵了,直接從外線切到內線,嚇到鐵鎚哥,然後就.........................


但打人是不對的............但她被打是活該
看來被打的應該沒來過01車板
雞腿駕照
會幫三寶,龜車,內線車說話的人,真是個典範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